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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左越

根据勤光电( 002638,收盘价15.66元)今天公告,企业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并写信汇总违法违规的几个事项对企业和相应人员进行了处罚。 企业将于3月24日举行公开道歉会。

公告称,去年12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通勤光电发出调查通知书,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企业新闻披露违法违规的若干事项已调查审理完毕,并对企业和部分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根据《决策书》,年、年,通勤光电和企业第一大股东东莞上班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上班集团) )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累计18.28亿元。 通勤光电对此没有履行相应的新闻披露义务。

通勤光电也在公告中表示,年、年,企业累计向通勤集团支付18.28亿元,通勤集团累计支付10.29亿元,通勤集团通过下属公司累计向企业支付7.98亿元。 截至年底,企业与工作小组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零。 同时,勤上集团已就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向企业支付利息2800.83万元。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其从事光电修改工作,对上市公司李旭亮、毛晓斌、胡玄和温琦给予警告处分,分别处以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实际上,这已经是上下班光电在一年内收到的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去年5月,企业同样因书信违法违规被广东监管局处罚。 监管局认定,通勤光电2008~年与广州市巴顿照明工程有限企业、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品尚光电)的关联关系及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 2009年与内销第二位顾客的交易情况没有依法公开。 同时,企业在明确的公告中否定了与品尚光电的关联。

标题:“一年之内勤上光电两因信披违规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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