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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黄小聪

佛山照明( 000541元,收盘价10.87元) 1月17日,企业于年1月16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对方已有457人(件)以“虚假证券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公告称,上述案件索赔金额为8225.59万元,其中起诉上市公司和部分时任企业董事、高管的金额为73.26万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迄今为止,1303名股东分三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民事诉讼,累计索赔金额超过1.8亿元。 并于去年11月15日和年12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中的955件作出一审判决,佛山照明判处上述955名股东赔偿6041.08万元,承担102.75万元案件的受益费。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后,佛山照明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1款; 由驳回股东所有诉讼请求的股东承担一审、二审的所有诉讼受理费用。 许多股东也对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比例表示不满,并提出上诉。 佛山照明已经提出上诉,但许多本案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对继续获得胜诉判决有信心。

此外,年1月16日,佛山照明公告称,上诉期间判决未生效,企业无需履行赔偿义务,但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和审慎性,决定对企业作出一审判决结果的诉讼案件,按判决结果计入预计负债6143.83万元。

标题:“佛山照明再遭457人索赔超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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