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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9日,红罐包装装饰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的诉讼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专家评论称,一审已作出判决,但由于迦得宝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一审判决尚未产生法律效力。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加多宝红罐诉讼案恰恰从一个实例折射出了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公司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个红罐子,几百亿的投资

——产品市场授权背后的巨大投资

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30多年后,依赖低价劳动力和资源进行经济积累的模式遇到了瓶颈。 公司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制造”升级的重要环节。 公司进行创新,投入全新的市场开拓时,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资本上都需要很大的投入。

看似简单的红罐子背后,积累了很多心血、投资和市场经营。 1995年,加多宝独立设计的红、黄双色金属罐装饰,由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独家传授配方,被加多宝独立创造、独立生产、自主经营的红罐凉茶产品采用,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995年, 从最初的设计到今天被全国客人和世界客人认可的红罐凉茶,以及从2007年开始连续7年被称为“中国饮料第一罐”。 其背后有重复10多年后投入数百亿资金的精心培育、推进。

“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加多宝在开拓市场阶段,继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定位研究。 在市场调查中,加多宝的营销人员敏锐地发现,顾客对红罐凉茶的评价“不火”。 清热去火”这一千年来的中医养生概念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 因此,通过强化“预防上火的饮料”的定位,加多宝突破了凉茶原有的地域限制,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广泛认可的饮料。 在这样的市场培育下,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市场宣传中,加多宝连续7年在国内灌装饮料市场超过可口可乐,红罐凉茶成为中国人的国民健康饮料。 年,清远专题调研组长在参观民营公司代表清远加多宝草本科技企业期间,当场评价“我国的饮料也造就了和可口可乐不相上下的企业品牌”。 公司创新开拓市场,冒很大风险取得的巨大成果是亿万顾客认可产品。 像产品装饰设计这样的产权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就像红罐包装是加多宝的象征资产和非注册商标一样。

“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谁制造和拥有谁?”

——包装装饰权的保护与中国制造的升级

“谁制造谁拥有永远不会改变”“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冯志敏说,产品的包装装饰设计产权应该通过“谁制造谁拥有”来揭示这一切。 1996年,加多宝最先设计并上市红罐凉茶,投入数百亿元向全国、全世界宣传红罐凉茶,这是有目共睹的。

红色易拉罐的包装装饰权也是知识产权之一。 商品包装装饰是一种表现方法,是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符合权利法律保护对象的特征。 并且,由于其直观的效果,在市场竞争中包装装饰形象是商品实现其价值的必要因素,是高价值的市场标志。 因为,包装装饰权的保护实际上也是保护知识产权,升级中国制造的一环。 中国制造在世界上受到了更多的好评,许多中国产品也逐渐摆脱了早年的低价、低价、低质量的印象,但世界上一些顾客对中国产品的印象还停留在山寨这样的概念上。 理由之一是很多中国产品没有自己的设计和包装形象,而是模仿知名企业品牌的包装形式。

“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因此,保护民族企业品牌形象包装专利也是提升中国制造的必由之路。 在法律层面上梳理和保护真正创造企业品牌包装形象的公司,是鼓励和促进我国公司家精神,使中国制造进入真正创新轨道的必要条件。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军评论说,红罐子的标记深入人心,离不开加多宝多年来的苦心。 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商标的所有者,但不是红罐包装装饰的设计者。 全国30多位法学界权威专家联名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自行设计成功申请专利的红罐包装、装饰受法律保护。

“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事实上,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也明确保护了包装设计专利。 据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介绍,我国多项司法实践认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饰属于商品的先聘人员和长期以来实际采用者,知名商品不会随着商标的转移而转移。 从法律上看,商标和包装装饰的权益属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和保护,《红色易拉罐装饰》是加多宝自行独立设计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饰,应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经营学巨匠彼得·德鲁克说:“创新是公司精神的灵魂。 一家公司最大的危险是创新精神的消亡。 ”。被广泛认可的产品包装形象是创新的直观成果,如果这个成果得不到良好的保护,其直接危害就是公司精神和创新的原动力,实际上,这不仅是公司最大的危险,也是国家的重大危险。

专家表示,一审不是终审,一审判决在迦得宝的上诉中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得出了结果,但这不是真正的最后结果。 两年多来的红罐子之争也不是尘埃落定的时候,一切仍在过程中。 红坦克之争必须经过二审才能得到最终的定论。 许多法律界专家认为一审判决在加多宝的上诉中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就解体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银良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双方都有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的权利。 一审结束后,工商等行政机关无权执行法院的判决,败诉方的产品不得被强制要求退换。

据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介绍,一审发生后,均可在法定时限内上诉,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判决出来前,对双方影响不大。 因为一审结束后,工商执法机关不能根据广东高院的判决书作出执法强制要求,判决必须生效才能“执行”。 这个说法也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员的认可。

另一方面,对于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加多宝红罐凉茶的问题,冯志敏表示,一审判决不会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产生法律效力,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明确宣布旗帜地方化、行政化,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的出台,加多宝这样的公司创新行为将得到切实的保护和激励。 因此,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对媒体表示,加多宝对上诉的结果充满信心,相信加多宝在最高院“依法治国”的方案指导下能够做出公平正义的审判结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推进,给加多宝这样的公司带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春。 加多宝作为凉茶领域的领导人,更是率先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通过合情合理的努力,为贯彻依法治国树立了榜样,引导民营公司从“创富”向“创新”转型升级,唤醒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了中国凉凉的 (文/刘芳) )

标题:“加多宝倾心打造经典红罐:18年一再+数百亿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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