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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刊登“焦作万方17亿合并收购案疑点多多”的文章后,焦作万方股价一度止步于下跌,最终以9.3%的跌幅收盘。 焦作方在昨晚对本报质疑进行的补充证明中表示,拟收购的万吉能源是从事油气资源勘探服务的公司,不是矿山公司,此次交易也不是上市融资,不需要国土部备案。

但是,上述说明有点牵强。

万吉能源不是矿山公司吗?

焦作万方收购的万吉能源是提供勘探服务的公司,除了勘探收入外,还有“产品分割合同”的利润。 也就是说,勘探服务合同包含利益分割的约定。 例如摩洛哥的三个区块,如果产品分成复制品,万吉能源承诺对石油收益享受8%的利润分割。

中联资产判断组出具的资产判断报告显示,关联方在聘请专家测算油气资源储量的基础上,判断者分别假设了石油、天然气的价格,并根据预测产量测算了油气资源的未来或收入。 油气收益占评价额的近6成。 例如,24亿9500万元的估值中,无形资产占24亿8400万元,其中勘探服务收入10亿4300万元,价值分为14亿4100万元,占总估值的58%。

“焦作万方回应质疑 玩起文案游戏”

一位资产判断界人士告诉上证新闻记者,只有勘探服务,评价灵活性不高。 但是,矿山资产在无形资产项目下可以获得数倍的附加值率。 在这个例子中,万吉能源的估值是参照油气公司的估值,形成交易价格,油气属于能源矿产。 关于万吉能源是勘探服务公司,只是表象。

针对此次交易不是上市融资,上述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收购矿业企业股份,矿产资产上市,将构成上市,需要备案。 关于是否融资,不是备案的条件。 否则,矿业资产的初次ipo就不需要国土审查。

关于海外矿产的国内出货,国土部是否应该进行储量的申报。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海外资产在中国上市,就应遵守中国法律。

论模拟可靠性和勘探技术的可靠性

在焦作万方合并案中,本报怀疑勘探还处于初期阶段,储量不明确,利润预测没有根据。 焦作万方在补充证明中表示,“类比法广泛应用于勘探和开发的初期阶段,估算过程科学、严谨,并得到专家的认证。”

许多勘探界人士向上证报记者表示,根据多年的实践,相对于初期项目,勘探最终成果的比例不到5%。 因此,专家在钻头不足、资源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的理论审查可信度不高。 此外,一些专家有容忍虚假的成分。

考虑到尚处于勘探阶段的资源最终勘探结果和盈利风险较大等,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左右在研究重大资产重组办法时,要求借壳上市的资产在前两年共计需要2000万元的利润,拒绝了勘探资产的上市。

一位勘探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外,对这种初始风险勘探项目,如果有资质的人签字确认储量,资本市场也会同意。 因为资格者对被确认的储量负有极其沉重的法律责任。 如果焦作万方收购的海外资产万吉能源能够找到海外资格者的签名并确认储量,则可信度很高。

焦作万方年报显示,企业年净利润、年净利润分别为3.81亿元、-1535.85万元和2.62亿元。 年均利润2亿元论,17亿元的成交价相当于企业8年多的净利润。 拆迁户认为,对于如此大的交易,上市公司必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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