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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赵笛

两年削减了近亿元的赤字,但负责人只是受到了“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监管部门对三峡新素材财务舞弊的处罚,再次向市场哀叹违法价格之低。

与行政处罚相比,购买三峡新材料的股东因企业财务舞弊、股价暴跌而遭受严重损失。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许多股东表示将对三峡新材费提出索赔。

假货的价格太低了

对上市公司主体,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是“公开谴责”,对虚假责任人,当时的董事长徐麟、当时的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是“公开谴责”,“3年内出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不恰当的”

但是,当时的董事长徐麟、当时的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的任期到年5月14日为止。

除了当时的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外,三峡新材当时和现任部分董监高也因财务舞弊被“举报批评”,其中包括三峡新材的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徐长生。

与监管部门对上述负责人的行政处罚相比,三峡新材费中小股东们在这次财务舞弊事件中损失惨重。

年11月23日,持有三峡新材公告股5%以上的股东韩文铭大幅减持919.7334万股,占企业总股的2.67%。 此后,三峡新素材股价开始从暴跌2年多的15元一线跳水,仅12月就下跌了50%以上。

现在回头看,韩文铭的突然减持和三峡新材料的股价暴跌显得蹊跷。 市场不知道这是否与年企业业绩的实际损失和年财务不正当有关。

其跳水后,三峡新素材股价一路下跌,目前5.5元左右的股价相当于历史前三分之一。

股东维权索赔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在三峡新材料的股票酒吧中,许多股东表达了索赔的想法。 作为证券律师,包括目前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张远忠律师在内的多位证券律师,表示接受股东投诉申请。

根据万福生科大学等上市公司的造假投诉案例和各律师的拆解,《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总结发现,有资格向两类三峡新材料的投资者或上市公司投诉。

一是从去年4月10日至去年10月24日买入,之后出售或持有三峡新材料的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该阶段为三峡新材费年度报告出具,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监管函认定其年度报告有问题的阶段;

二是年12月21日以后买入,年10月11日收盘时持有三峡新材料的股东。 这一阶段是三峡新材费从政府领取1700万元奖励资金,一次也没有重复计入企业年度收益,企业停牌高开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企业立项的阶段。

标题:“三峡新材造假仅被公开谴责股民欲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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