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0字,读完约3分钟

经过记者李智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遭遇股东大幅减持,严重打击市场信心,导致股价明显下跌,投资者措手不及。 昨天,上证所网站发布了《上市公司日常新闻公开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事项(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稿》),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大幅减持行为。

减持总股本的5%需要事先披露

昨天,上证所网站发布了旨在规范股东大幅减持的《意见稿》,引起市场各方关注。

根据《意见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首席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或持股率5%以上的股东)以下相关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法单独或合并减持的股票, 相关股东未明确减持计划的,其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

上证要求的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公告中,必须包含此次减持预定数、减持期间、减持方法、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以及减持预定的原因。 因实施减持计划可能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在前款公告中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并且,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减持。

“上证所推减持新规 超总股本5%“先说再卖””

另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后,从最后减持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得增资企业股份。 高级证券公司强调,如果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违反上述规定,高级证券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不要“先斩后奏”巨额减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意见稿》的披露引起业界各方关注。 因为,与前面的规定相比,上证所的这次规定对股东大额减持“先说后卖”的要求,约束力确实很严格。 而且,今年5月营口港遭遇控股股东减持引发的风波也再次被提及。

5月22日,10转20股派2元超级分配预案中遭遇市场热炒的营口港突然发布股东减持公告,企业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5月8日形成董事会决议。 决议草案一最近减持持有的企业股不超过5000万股。 文案二是三年内减持6亿股以下的股份。

上述决议形成后的5月13日和14日,港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抛售上市公司股票1998.71万股,占企业总股本的0.93%。 公告称,未达到企业总股本的1%,因此根据相关情况披露要求,并非重大事项,无需公告。 因为这个香港务集团没有通知企业公告。

然后5月21日,港务集团形成了最新的董事会决议,取消了5月8日的决议草案二。 由于当时营口港的总股本还不到22亿股,减持计划最终被取消,但这一“内情”的突然暴露,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营口港发布股东减持公告是因为企业于5月20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到《关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企业减持营口港务股份有限企业股份监管工作的函》。 本函涉及企业核查营口集团港务集团减持企业股份的若干事项,检验营口港务集团减持行为是否与企业前期新闻公开复印件矛盾,是否需要征得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如果要求忠实披露之后的减持计划等事项,根据上证所昨天发表的《意见稿》,控股股东预计未来将大幅减持时,需要事先披露,不会发生减持后披露的“先斩后奏”。

标题:“上证所推减持新规 超总股本5%“先说再卖””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12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