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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蒙湘林

去年,披露财务“缺陷”的海联新闻( 300277,收盘价12.16元)在4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企业四大股东章锋、孔暴、邢文飚、杨德广承诺积极承担海联信上市的假价。 大股东自主承担虚假价格在国内资本市场尚属首次。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海联信发布的赔偿公告没有明确具体的赔偿时间和赔偿工作安排。 据悉,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日前主动致函海联信,建议先界定此次赔偿的合格投资者范围。 也就是说,从海联信上市第一天到去年立项调查公告日之间的持股投资者,在立项调查日并未完全出售股票。

积极承担责任或保证上市资格/

上海联报于去年11月在深交所中小板市场上市,但上市后业绩出现了较大波动。 根据花顺数据,海联报年上市时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跌17.6%,年比去年同期增长3.3%,年比去年同期大幅下跌87.2%。

去年3月22日,据海联信公告,当月21日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由于企业涉嫌违反证券法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此后,海联信承认存在利润调整和应收账款虚假消费等财务虚假行为。 由于财务变更与上市前的财政年度有关,海联信虚假上市事件至此浮出水面。

“海联讯股东主动担责未给时间表 律师建议划定适格投资者范围”

在今年4月30日的公告中,海联信进一步调整了~年的财务数据。 全年减少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375万元,减少净利润359万元。 全年减少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2204万元,净利润减少2078万元,全年净利润减少340万元。 至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调查结论尚未正式公布,但海联信伪上市的事实基本确定。

财务欺诈令海联信大股东感到压力,企业四大股东章锋、孔暴、邢文飚、杨德广依法承诺自主赔偿投资者由此受到的损失,并及时加息,通过现金补偿应收账款等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这4位股东的主动行动得到了部分投资者的赞同,5月5日海联信强势上涨停止。

但是,专注于证券维权的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他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自主承担虚假价格是肯定的,但这种方法隐含着大股东的另一种想法。 也就是说,通过自主承担责任,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希望海联信虚假上市事件得到广泛发展,至少遵守海联信的上市资格。 其实,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大股东回购股票后撤出市场效果更好。 ”

“海联讯股东主动担责未给时间表 律师建议划定适格投资者范围”

律师:只要在上市到立案之间持有股票就可以索赔/

联合新闻的4位股东对投资者表示了赔偿的诚意,但公告中对“合格的投资者”没有给出确定的标准,也没有明确赔偿事业的具体启动时间和事业日程。 对此,长期关注海联信财务造假的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已经正式致函海联信,提出合格投资者的划定建议。

根据杰伊律师事务律师王智斌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交的建议书,杰伊律师表示:“根据海联信自认事实,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此次主动赔偿的“合格”投资者范围是去年11月23日(上市第一天)吗?

根据建议书,未参与此次自愿赔偿的投资者(首要在非二级市场认购股票者),将来也可以根据监管部门认定的事实主张权利。 因此,切实履行此次赔偿承诺不会妨碍投资者维权,也不会造成混乱。

王智斌告诉记者,“海联信将尽快宣布何时启动赔偿手续,必须就具体操作程序作出安排,我们现在可以为投资者先行进行投资损失的计算。”

据悉,杰伊律所的建议书已经发到海联信方面,但目前尚未收到企业的答复。 记者联系上市公司股东之一杨德广说,他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赔偿工作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

标题:“海联讯股东主动担责未给时间表 律师建议划定适格投资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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