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80字,读完约3分钟

每当记者王一吹响赵笛时

根据相关法规,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需要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协议书。 其他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不知道,未签署变更协议书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如何允许富义投资办理“转移”手续?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再次查阅了富义投资的工商资料,发现出资额仅为1500万元,不是4亿元。 合伙人只有优道投资和王餮两个人,没有其他合伙人。

做好伏线

富义投资之所以能够海外转移,是因为伏线是“入伙协议”中不显眼的条款,即乙方对甲方所持份额的代办。

资料显示,富义投资成立于年9月27日,合伙人为优道投资和王禊。 之后,富义投资开始筹集资金,并增加了合伙人。 对此,包括揭秘者a在内的众多投资者,于年10月底与优道投资和王沦签署了入伙协议,存入了富义投资的账户。

值得观察的是,根据《入伙协议》,包括曝光者在内的绝大多数投资者作为甲方,其资产份额为乙王瑶代所有。

在《入团协议》“第二、委托和代办”一节中,“第一、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委托乙方以甲方认为适当可行的方式持有代办财产,乙方同意并接受这些委托和授权; 2、甲乙双方明确协商以乙方名义作为合作公司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作公司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乙双方愿意共同承担投资合作公司的商业风险”。

也就是说,由于富义投资对外募集的甲方合计29500万元的份额由乙方代理,工商资料上只显示乙方Wang的名字和丙方优道投资的名字,Wang和优道投资变更富义投资注册地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更重要的是,富义投资下共计4亿元的资金也在王丰和优道投资的支配之下。

收款“内情”

如果说合伙人新闻未在工商部门如实登记是“代理合同”在先,那么富义投资登记的出资新闻显然是不真实的。

首先,在推广材料、入伙协议等各种文件中,优道投资主张以1亿资金作为劣后资金入股富义投资,这也是吸引投资者的一大原因。 但工商资料显示,优道投资出资仅1000万元,与1亿元的劣后资金相差甚远。

其次,年10月底,普通投资者作为甲方,以乙方代持的形式将29500万元转入富义投资账户。 但是,工商资料显示,富义投资出资仅1500万元,代持人王瑶出资仅500万元。 这表明优道投资和王瑶后期募集的29500万元资金没有计入富义投资的出资额。

对于优道投资和王高伟的这种行为,律师和业内人士认为有明显的违法违规嫌疑。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马炜娜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合伙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的确定规定,“有限公司登记的若干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预约的出资额。” 根据《合伙公司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合伙公司登记变更若干事项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司马炜娜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工商登记必须如实记载,优道投资与入团协议书实际缴纳金额不一致的行为明显违反。 另外,其他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后,工商资料应当相应变更。

“富义投资仅两个合伙人 投资者近3亿资金未“入账””

一位江浙信托业者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优道投资所说的1亿元的劣后资金是否真的出现,存在明显的疑问。 如果出来了,工商资料怎么不出现? 另外,协议书中约定汪文代替其他投资者持有,没有理由工商资料上的出资份额不变动。 ”

该信托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不变更合作,这些投资者实际上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有限合伙人,与企业之间类似于贷款关系。

标题:“富义投资仅两个合伙人 投资者近3亿资金未“入账””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13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