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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2月27日报道“国创能源增加搁浅后遗症: 4亿理财产品的违约金去了哪里?”
作为管理方,优道投资主张在国创能源上花了钱,并有融资协议说明其管理运营的合理合法性,但国创能源不正面回答是否收到了富义投资的这笔钱,与优道投资没有合作关系。
乍一看似乎“简单”的财富科技商品违约,逐渐发展成“足球比赛”,踢球双方谁在说谎呢?
昨天,记者采访了富义投资主张的“资金托管银行”。 渤海银行表示,该合作公司实际上是虚假的推广,富义投资只在该银行开立了普通账户,没有与该银行签订过托管合同。 据“担保方”华阳投资称,企业从来没有担保过,优道投资涉嫌伪造文件,企业已经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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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优秀投资:企业在项目融资平台上4亿元已为国家创造能源
经过记者赵笛郑佩珊
4亿元的理财资金去了哪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优道回复称,优道投资在这4亿元资金募集后,已交给国创能源,其中包括优道投资出资1亿元。 “我们有可以提供给投资者本人的相关证书,但对于国创能源如何针对这笔资金进行解决,我们无权对此进行监督。 ”
根据优道投资,作为融资平台,接受项目方的融资。 由于优道投资和国创能源之间签订了比较这个定增项目的融资协定,优道在融资完成后,会付给对方钱。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资金经理,优道投资擅自将钱放入他人账户,未获得任何相关证件,令人汗颜。 虽然不知道优道投资是否真的把资金交给了国创能源,但有几件事情已经得到了确认。 国创能源尚未取得批文的,不允许在法律程序上开始募集资金。
优道投资:有定增项目融资协议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制的投资项目为国创能源( 600145元,收盘价4.78元)定向增资发行股票项目或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其他项目。
其投资方法为:以国家创能20日均线的90%折价4.56元/股为单价,拟购入国家创能8771万股非公开发行股。
合同中,优道投资已确定资金用途和投资方法,即认购8771万股国家创能非公开发行股。 优道投资回复称,优道投资已经将这笔专款专用资金提前注入国创能源。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依法不符合手续。 上市公司未取得股票定向增发许可证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事先打电话给上市公司。 ”。
沈国权还表示,“你作为基金管理企业( gp )向上市公司注资后,只有债权或股权,只有这两种投资方法。 不能说没钱了。 他补充说:“如果对方还没有出来,至少将会得到债权或股权的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优道投资,这笔钱专用于专项资金,如果国家创生能源的增长未通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这笔资金为什么能列入国家创生能源账上?
优道投资的回复:优道投资作为融资平台,得到项目方的融资,优道投资与国创能源之间签订了比较这个定增项目的融资协议,所以优道在融资完成后付给对方钱。 虽然该协议中约定了项目到期后的回购和利率,但是具体的融资协议不便于对外公开。
律师:增加非法集资行为是违法的
优道使用了回收资金的措施吗? 优道投资表示,该产品到期前、延期后,以及目前持续进行国创能源和信息表达,希望国创将这笔资金包括本金在内进行变现,但国创没有给出具体答复。
矛盾的是,国家创能方面回复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与优道投资没有任何合作。
事实真的如优道投资所说,有国创能量和信息表现吗? 国创能源董秘王强表示,在上市公司层面与优道没有任何关系。
优道作为资金管理方,为什么在没有获得任何股份的情况下就把资金交给了上市公司呢? 分解者认为逻辑上、法律上、程序上都很难通过。
“即使优质投资和上市公司之间存在融资合同,但现在已经到了兑换期,所以作为基金管理者必须主动要求返还资金或诉诸法律。 ”一位北京信任相关人士向记者指出,迄今为止优道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优道投资主张与国家创能源有个人签订的融资合同,并以此为证据,主张存入上市企业国家创能源账户。
沈国权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未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定向增发批文,任何募集资金行为都是违法的。” 这意味着优秀投资迄今为止向国创能源出钱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优道投资也没有按照合同进行,而是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国创能源的定向增发股票。 “专项资金专用意味着gp需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钱,但优道投资将该钱用于他处,这可能导致不正当的资金挪用。 ”沈国权律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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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担保方”华阳投资:此前未保证过优道投资,已报警
经过记者郑佩珊赵笛王一鸣
在财富主义投资的合同中,风控措施看起来非常完整。
两个担保方贵州省阳洋矿业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阳洋矿业)、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企业) )表示:“3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募集、国创能源导向增资发行股份项目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时的资金、资金占用期的资金占用费返还
该承诺是众多投资者信任该产品的重要因素,根据各种迹象和当事人的回答,优道投资涉嫌伪造担保函! 华阳投资已经报警,现在警方已经进入调查阶段。
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除国创能源项目外,优道投资还以华阳投资的名义担保了许多项目。
有实力的“保证者”
投资者发现优道投资不能按时撤回其投资后,想与担保人取得联系。 “担保方至少有一家‘中字头’企业,证明担保方还有一定的实力。 如果优道真的不出钱,至少这个大企业不会逃跑。 ’参与优秀投资项目的投资者对记者说。
华阳投资成立于1989年2月4日,原名中国华阳朗利技术贸易有限企业,是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国华阳)旗下的核心公司。
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企业成立于1984年,原名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企业,2009年改制为有限责任企业,建立了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目前由中国贸促会管理公司。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华阳投资相关产业有贸易、石化、高新技术、汽车零部件等多个行业。 近年来,华阳投资进入债券、基金、pe等金融投资行业。 对岳阳恒立的投资为市场所熟知。
值得观察的是,两家担保企业都与国创能源有一定关系,阳洋矿业为国创能源进入企业——国创能源、岳阳恒立均为“中技系”上市企业; 计划由华阳投资主导,参与停止上市6年多的岳阳恒立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支持其成功恢复上市,同时用现金认购3亿股岳阳恒立企业定向增发股份。
记者发现,优道投资优盈系列中的“优盈3号岳阳恒立定增投资基金”产品,募资规模4亿元,该产品专门用于岳阳恒立的定增项目。
华阳投资:否认担保司法机构介入/
从优道投资与投资者的合同来看,优道投资主张华阳投资为担保人,根据优道投资向投资者发出的正式担保函,有华阳投资的盖章。
根据这份保证函,保证人华阳投资于1989年2月4日成立,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资产为60.75亿元。 在本担保函设定的限额内,具有代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
担保书中的担保复印件是保证人为募集3亿元资金、国创能源方向增资发行的股票项目或者其他项目未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限期归还资金及资金占用期的资金占用费,以及一年投资期满时募集资金的本金和收益归还提供担保。
其义务为,上海优道投资未能按期全额履行上述义务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其担保责任范围为债务本金、收益、违约金、赔偿金、债权实现费用和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的担保责任期为两年。
出乎意料的是,优道投资提供的担保函显示,华阳投资的企业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17号院9号楼204室。 但是,华阳投资的员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我们几年前没有在那里工作。 ”。
之后,他访问了华阳投资北京亚运村的办公室,华阳投资的负责人迎接记者,向记者解释说:“我们从来没有对优道投资做出任何保证。” 之后向记者明确了。 “企业知道,无论是华阳集团还是华阳投资控股集团,我们都没有对外担保。 ”该负责人声明说:“我们企业已经通报,对外主张没有这件事了。”
他也发表了具体的声明。 “我们的企业和优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已经报警,让警察鉴定笔记本、印鉴、印鉴。 显而易见,警方已经立案,目前公安已经开始鉴定笔记本。 ”
他再次强调了。 “他们之所以说和我们合作,也需要证据,是因为我们已经报案,公安已经立案侦查,可以肯定地说是谁的责任,谁的责任。 司法机关已经介入了。 我们也搞糊涂了,现在已经是搜查阶段了。”
江苏帝奥:所有相关文件都是假的/
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对江苏帝奥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江苏帝奥)的采访中,江苏帝奥向警方通报说,优道投资的所有相关文件都是假的。 江苏帝奥和旗下企业没有向优道投资或关联公司出具过“收益承诺书”、“担保函”之类的文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只要看一看加盖公章的担保函,优道投资投资者的文件中就可以明显看出不少问题。
首先,担保函中,印鉴的名称是“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企业”。 但是,担保函的复印件标注和富义投资入伙协议书上写着“贵州洋阳矿业投资有限企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贵阳工商局获悉,没有“洋阳矿业”,只有“阳洋矿业”。 那么,这么重要的文件,为什么优道投资会把保证人的姓名复印件表达全部搞错呢? 这只是“写错”还是故意的?
其次,在本落款日为年10月15日的担保书中明确记载了阳洋矿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国荣。 此人曾是国家创能董事长,已于年6月辞职。 之后,甘霖就任会长。 同年12月,甘霖辞职,周剑云出任会长至今。 也就是说,阳洋矿业的法人应该已经改为周剑云了。 那么,怎样才能在去年10月15日的保证书中让杨国荣成为法人代表呢?
律师:虚构担保符合刑事欺诈的特征/
根据华阳投资负责人的说法,优道投资涉嫌虚拟强力担保人,伪造印鉴和签名。
沈国权律师指出:“担保公司被伪造,担保公司被虚构,符合刑事欺诈的特点。”
优道的投资拒绝了记者的正式采访后,记者又作为投资者想验证优道和保证人的伪装,所以一位客服人员在电话里用疲惫的声音对记者说:“我告诉了访问者,所以可以直接问来访者。 不能重复一个事件,也不能通过电话确认你的身份。 ”
之后,记者对华阳投资的保证提出了虚假的怀疑,但负责人说:“我不解释。 你对合法性表示怀疑。 请专门的权力机关解决。 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你有疑问。 我们认为是假的,不是真的。 可以请法院和探员解决这个案件。 明白了吗? ’声音刚落就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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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的国创能源:没有正面回应是否收到4亿元
经过记者赵笛郑佩珊
由于优道投资表示将富义投资(有限合作)的4亿募股资金打到国创能源上,《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采访了国创能源董秘王强。
王强表示“没有听说委托融资的协议”,“与优道投资没有任何关系”,“优道投资和我们没有任何合作项目”。
在对记者的回复中,王强始终用反问的语气回答说:“企业如何进行那种融资呢?” 国创能源收到了富义投资的4亿吗? 王强没有正面回答。
富义投资4亿元怀疑其行踪
在优道投资方面的富义投资有4亿美元流向了国创能源。 国创能源的董秘王强在给记者的回复中说:“不是很清楚吗?”
年11月6日,国创能源发布明确公告,报道刘永盛以上海闵行区吴泾镇搬迁安住房建设的名义在市场上进行私募融资,约1亿元的募资流向国创能源。 对此,国家创能进行了全面核查。 结果显示,“在企业全体董事和董事书面答复之前,均不知道刘永盛事件,也没有参加。 ”。 “企业财务部核查表明,刘永盛事件涉及的资金不用于企业,与本公司无关。 ”
但实际上,这些事情和记者听到的财富主义投资4亿是两回事,和以前明确的公告无关,是新事物。 国创能源再检查一下,以公告的形式正面回答“上海富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作)募集的4亿资金你收到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优道投资在回复中强调了获得富义投资4亿资金汇至国创能源的证据,可以提供给投资者,但不能提供给记者。
董秘:与优道投资无关
关于设立富义投资的缘起,优道投资方表示,针对国创能源为确定增资找到优道投资,双方签订了《融资协议》,随后优道开始筹集资金筹集富义投资。
但是,与优道投资的说法相比,国创能源王强表示“没有听说委托融资的协议”,“与优道投资没有任何关系”,“优道投资和我们没有任何合作项目”。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掌握的资料中,有落款时间为年1月16日,并加盖国创能源公章的《关于国创能源不公开发行股份延期的通知》。 在这份“致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通知中,国创能源表示,因私募股权未通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原因,“上海富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国创能源私募股权的计划需要适当延期,延期6个月。 ”。
也就是说,如王强所说,优道是“没有任何合作项目”,那么国创能源为什么向优道投资发出了定增延期通知呢?
值得进一步观察的是,国家创能正式发布定增中止公告是在年1月25日。 据悉,当天企业于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国创能源投资优道的通知比发表正式公告早一周以上!
这个被打上国创能量印章的通知是伪造的吗?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还无法证实。
企业和阳洋矿业法人代表一样
由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了被打上阳洋矿业印章的担保函,该担保函将全面保证富义投资的资金安全。
阳洋矿业和国创能源是什么关系? 对此,记者也采访过国创能源方面。
企业证券部的工作人员说:“阳洋矿业是参加企业,我们没有联系方法。 而且,他们是独立法人,与我们无关。 是他们自己的独立行为。 ”
董秘王强说:“阳洋矿业现在不是我们的控股公司,现在我们的持股比例在20%左右,极少量,不能管理这个事件。”
根据国创能源早先的公告,年12月,当时的名称为*st四维的国创能源以1000万元收购了阳洋矿业的100%股份。 年5月,国创能源向阳洋矿业增资9000万元。 在年报中,国创能源称阳洋矿业是“企业进行国内煤矿整合的平台企业”。 但年1月,国创能源大股东江苏帝奥投资有限企业增资阳洋矿业后,国创能源对阳洋矿业的持股降至25%,其大股东江苏帝奥间接持有阳洋矿业75%的股权。
记者观察到,在出让控制权后,国创能源于去年8月保证了阳洋矿业。 贵阳工商局的资料显示,目前,国创能源和阳洋矿业的法人代表仍是同一人——周剑云。
根据担保函,阳洋矿业将全面保证富义投资的资金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一时无法证实被打上阳洋矿业印章的这封保证书是否也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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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地”渤海银行:没有与富义投资签订托管协议
经过记者王一鸣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的多份《国创能源导向增资项目上海富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作)入伙协议书》,确定资金托管银行为渤海银行,所有认购资金为其托管,开户银行为上海分行营业部。
对此,昨日渤海银行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合作公司实际上是虚假推广,富义投资只在该银行开立了普通账户,没有与该银行签订过托管合同。 当记者将银行的回复告知签订上述入伙协议的多位投资者时,他们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渤海银行就此事向《每日经济信息》作了书面回复。 “上海富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作)只是在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了普通账户,不是托管账户,没有与我行签订过托管协议,我行和该合作公司也没有托管业务关系。 这家合作公司在渤海银行托管虚假推广。 我行已于年4月发现此事,并在我行官网上发布了重要公告《关于个人私募股权基金假借我行名义进行虚假业务推广的声明》。 ”
记者获悉,根据上述《借用我行名义进行虚假业务推广的声明》,近期我行发现个别私募股权基金未与我行签订托管协议,但在募集基金时,虚假主张在我行托管基金,投资者 在这里,我们银行严正声明。 我们银行私募股权基金的托管业务只由总行托管业务部统一办理,任何私募股权基金在渤海银行某分行托管都是虚假的推广。 投资者请仔细阅读推广新闻,慎重投资。
标题:“4亿元理财资金去向成疑 华阳投资否认提供担保已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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