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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璐○衡道庆

由于重大若干事项未及时公开,也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关于河南大有能源( 60040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永久和董事长田富军公开指责的决定》,称企业时任董事李永久、时任董事长的田富军,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100%年11月,大有能源招聘资金为57.27亿元,认购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下属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企业100%的股权,其持有的坊更矿区露天煤矿采空区开采权为23.8亿元。 年1月25日,天峻义海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企业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将上述采矿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木里煤业。 企业没有及时披露这一重大事项,没有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上交所公开谴责大有能源两前任高管”

经核实,年底,青海省木里煤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木里矿区“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资源整合政策为由,要求天峻义海将开采权转让给木里煤炭业。 天峻义海于年12月20日向企业提交了《关于变更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企业采矿权的请示》,企业于年12月26日发出了《关于同意变更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企业采矿权的请示》。 经进一步核实,该批复未经企业董事会审议,在义马煤业集团副总经理、企业时任董事李永久审查后进行,根据相关证据资料,“发行人”栏标为时任董事长田富军。

“上交所公开谴责大有能源两前任高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大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时任董事的李永久未能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企业违规行为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田富军作为企业时代的董事长,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失灵负有首要指导责任,也对企业上述决策程序和违反新闻披露负有间接责任。 考虑到这种违规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公开谴责企业李永久当时董事长田富军。 上述惩戒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报告,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标题:“上交所公开谴责大有能源两前任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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