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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在9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管线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结束,该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已全部查明,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决定已经作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于近期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言人黄毅表示,事故的首要原因是管道和排水暗渠合流处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挥发的油气和暗渠中的空气体混合形成易燃易爆气体,比较封闭/ / 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上开孔粉碎,从原油流出到爆炸的8个多小时内,流出的原油已经形成的混合气受到排水逆流的影响,在排水暗渠中急剧扩散,大范围连续爆炸

“中石化燃爆定为责任事故”

黄毅部长表示,青岛油管路爆炸事故暴露出四个问题。 各有隐患的故障诊断管理不认真、应急处理不到位、违章作业、事故区域规划设计不合理。 他指出公司有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也有责任。

黄毅表示,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沿海沿江石化公司、石油库及输油码头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目前,我国形成了655条油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达到10.2万公里,一条已经运行了20多年,一条达到40多年,一些管道已经生锈变薄; 有些管道与城市管网交叉重叠,有很多危险。 比较检查中的问题,立即发出改善通知书,同时督促检查。 汪珺( ( () () () ) () () ) () ) ( ) ) ) ) ) ) ) ) ) 0

标题:“中石化燃爆定为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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