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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12月13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督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督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审查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中要求财务资料鉴定基准不早于年12月31日。 分析师表示,这可能意味着一些公司的上市道路上增加了“坎”。

“证监会加强IPO预披露未过会公司需补财务资料”

证券监督委员会特别强调,为及时发布财务新闻,保障函件质量,审核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中财务资料的审核基准必须早于年12月31日。 另外,新申请第一家公司财务资料的鉴定基准日期,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分析师认为,上述要求意味着未上市的拟上市企业,需要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补充2009年核定的财务数据。

一位资深保代对记者表示,补充披露全年财务数据是一项非常繁琐的业务,补充的财务数据直接关系到是否上市,因此企业和中介机构必然会更加谨慎。 关于所需时间,他说,具体的估算不容易,通常两个月就可以提交很快,企业规模越大,整理财务数据通常需要的时间越长。 另外,对于已经参加会议的83家“准”上市公司来说,这项业务无疑是幸运的被免除了。 如果公司收到批准文件后选择马上上市,而审核公司迟迟未能补充财务数据,不排除新股发行节奏明年上半年将出现“提前滞后”的状态。

标题:“证监会加强IPO预披露未过会公司需补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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