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1字,读完约2分钟

经过记者王一鸣

近日,上海两家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投资者涉嫌对华鑫股份(原名“上海金陵”,600621,收盘价6.22元)的原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以下仪电集团)进行虚假陈述,于12月和明年1月开庭,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这是第二例上市公司股东因涉嫌虚假陈述被被告出庭的例子,此前投资者正在审理国通管理业(现名) ST国通( 600444,收盘价12.41 )股东山东京博控股案)。

9月3日,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企业收到9月2日仪电集团转发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称《决定书》)。 主要复印件为:经监管部门核实,2008年6月2日~年5月10日,仪电集团未依法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对上海金陵的持股情况。 在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行为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被罚款30万元。

“华鑫股份原大股东涉虚假陈述遭诉”

此后,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相继受到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受损投资者的委托,以该《决定书》为起诉索赔的前提条件,向仪电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 11月20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记者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起诉书,经审查,法院判决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开庭时间定于年1月8日。

在此之前,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代理的3名被害投资者的诉状,也将被上述法院受理,并于12月18日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证据,王智斌明显受损的资格是2008年6月2日至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华鑫股份,在此期间没有抛售的投资者。

“此前,监管部门多对上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从去年对国通管理业股东山东京博和此次仪电集团的处罚来看,证券监管委员会加大了对其他主体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对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好事。” ”王智斌说。

资料显示,仪电集团曾是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年12月,仪电集团将上市公司所有股份(占总股本的26.62% )无偿移交给完全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企业。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给仪电集团打电话时,有关官员表示将随后采取应对措施,但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尚未收到答复。

标题:“华鑫股份原大股东涉虚假陈述遭诉”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14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