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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601788岁)昨天晚上表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最终被认定为有内幕交易行为,被处罚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5亿230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16日,光大证券内幕消息称:“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由于手续失误,采用的战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额资金买入180etf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 8月16日下午将持有股份转换为180etf和50etf出售的行为,以及当天下午股票出售为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徐浩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是其他直接负责人。

“光大证券“8·16”事情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幕交易、期货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这两项罚款共计5亿2300万元。 并对内部交易直接负责人、当时是光大证券总裁的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而且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负责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是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期货市场的人。

“光大证券“8·16”事情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

并对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的报道失误进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

标题:“光大证券“8·16”事情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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