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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许金民

今年5月,风上高科( 000967,收盘价7.21元)公布定增方案,计划募集约5亿元资金,其中约3亿100%万元用于收购上虞专风的100%股,但此次收购出乎意料地引发了事件。

6月,风上高科参加“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1期工程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活动(相关金额2000多万) ),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遭到江苏中联投诉。 对方在风高科宣布收购上虞专风后,指责两家企业分别参加此次投标,损害公平。 对此,他表示,风上高科不承认,他们没有完成股权收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企业贯彻了上虞专风。

“上风高科遭同行竞争对手投诉串标 已中标合同恐生变”

考虑到风上科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几个事项,昨天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方面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招标将再次举行。

对审查结果有异议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接到《投诉书》,投诉人为江苏中联风能机械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江苏中联)。

江苏中联在《投诉书》中指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和深圳国际招标企业南昌分企业组织的“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1期工程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于6月5日上午进行招标,并于6月8日公布了其中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风上科,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金盾风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江苏中联。

对这一评价结果,江苏中联有异议。

据江苏中联报道,今年5月27日,风上高科已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从曹国路、香港专风手中受让上虞专风100%股权。 但是,6月5日,风上高科和上虞专风参加了这些项目的投标,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投标公平性的,其投标无效。 ”

江苏中联认为,风上高科与上虞专风是母、子公司关系,可以通过事前的信息表达,和谐地达到中标目的,这是一系列的标的行为。 两家企业一起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肯定会破坏投标的公平性。

招标方:重新招标

收到江苏中联方面的《投诉书》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第一时间与风上高科取得了联系。

在电话中,风上高科的证券事务工作人员观察了江苏中联方面的投诉,但这一投诉没有道理。 因为至今尚未完成企业收购上虞专风100%股份的工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企业与上虞专风有所贯通。 “如你所见,他们(指江苏中联)也只是投诉,没有履行法律手续”。

原来,风上高科收购上虞专风的100%股份,是来自某次募股。

今年5月27日,风上高科提出定增方案,计划募集约5亿元的资金。 其中约3亿100%万元用于收购上虞专风的100%股票。 资料显示,上虞专风成立于2004年4月2日,两位股东曹国路、香港专风分别持有62.963%、37.037%的股权,香港专风的实际统治者也是曹国路。

为了保证此次收购顺利推进,交易双方签署了有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以“股东大会批准后”为前提,约定变更股份名义和支付转让金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风上科的公告,但此次定增至今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联方面的投诉似乎也没有得到业主方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的同意。 负责此次招标联络工作的刘丽菁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省要地进行也未受理他们的投诉,我们曾在官方推特上对此事做出回应。 ”。 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刘丽菁透露,目前集团决定恢复招标。

有趣的是,记者向江苏中联、风上高科方面传达了再次招标的事情,但两家企业都表示“没有接到通知”。

标题:“上风高科遭同行竞争对手投诉串标 已中标合同恐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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