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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由于掌握了重要的内部信息,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自有股票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密监控,同时也存在种种限制,定期报告发布前一个月的交易禁令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永清环保( 300187,收盘价24.74元) )财务总监刘佳在中报公布前20天( 8月22日发布中报)出售所持企业股份,涉嫌违规。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刘佳此次抛售是“顶级”减持,不会重复一年内所有可减持的股票抛售。

财务总监的高层减收

8月2日,永清环保出现了看似普通大宗交易的申银万国扬州扬子江中路营业部,以22.84元/股的价格向银河证券武汉中南路营业部出售15万股,累计成交342.6万元。 永清环保最近并没有引起市场的关注,因为这笔交易额比较小,所以很少受到关注。

但是,当深交所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为本公司股票波动情况表》永清环保高管刘佳的交易记录与上述大额交易相冲突时,很快引起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观察。 原因是,深交所公布的消息显示,刘佳8月2日抛售了大宗交易中持有的15万股永清环保股。 此次减持后,刘佳股从60万股降至45万股。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刘佳在内的许多永清环保高管此前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企业股份总数的25%。 也就是说,对于总持股60万股的刘佳来说,此次将出售所有在一年内可以减持的股票。

根据永清环保今年4月发布的年度报告,刘佳目前担任企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截至年1月(公告日)分管计划的快速发展、预算及合同相关管理工作。

在窗边进行恐吓违反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消息,永清环保年中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8月22日。 也就是说,刘佳的减持行为发生在企业新闻发布的20天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企业规范运营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天内因特殊原因延期公告日的,从原公告前30天到最终公告日。

考虑到上市公司中报必须在8月中全部公开完成,即使永清环保将中报公开时间推迟到8月31日,刘佳的上述交易时间也在“窗口期”内。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半年报也将纳入定期报告范畴。 如果减持在公开前30天内,上述高管减持行为已经涉嫌违规,建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介入调查。

刘佳目前参与永清的环境保护经营管理,同时担任财务监督这一要职,但为什么选择在中报公布前的敏感时期减收? 对此,永清环保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减持行为有所了解。 昨天下午,记者又给董秘打了好几次电话,但谁也没有回应。 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没有收到企业方面的回应。

7月11日,永清环保披露业绩预报显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上半年利润为2150.31万~2811.94万元,预计比去年同期下降15%~35%。

标题:“中报披露前20天“顶格”减持 永清环保CFO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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