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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成楠从北京颁发的

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问题逐渐规范后,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们的“天价薪酬”问题也有望根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日获悉,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和人社部等部门正在探索对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将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纳入监管范畴。

构想:显而易见的是,董事会的棒式监督员

平安集团干部的数千万级薪酬 与国有金融机构相比,国家可以通过董事会表决限制高管薪酬,处理起来比较容易,但对非国有金融机构来说,问题处理得并不顺利。

根据《企业法》,董事报酬由董事会批准,非国有金融机构董事会批准董事报酬,国家相关部门也不太容易介入。 ”。 一位监管者对记者说。

但是,如果将高管薪酬问题纳入领域监管范畴进行管理,则很明显,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非国有金融机构都将平等接受监管。 这是这次薪酬问题的大想法,将在国际协调的大背景下进行。 g20成员国计划共同加以限制

“对高管薪酬的一体化监管框架或许可以在明年形成。 ”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否则,在国际组织的评定中,可能会影响中国在该行业的评分。”

上个月在美国匹兹堡召开的g20峰会上,金融稳定委员会( fsb )提出的相关规定首次提出了关于应以延期还款形式支付的银行家奖金比例的具体指导方针 支持g20FSB的建议:对于可能需要增加资本金以满足未来更严格的监管标准的银行,监管机构应准备限制以奖金、股息、股份回购的形式支付的利润份额。

中国是fsb的成员,应该履行该委员会的建议,但这也为中国高管的薪酬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可以说是一箭双雕。

前瞻性:管理的道路还很远

但是,基于国内的“多头管理”的现状

业内专家表示,g20达成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进金融高管薪酬的规范。 但是,财政部、银监会、人事部的职权并不直接管理非国有金融机构的薪酬问题,而且这些机构的“三定”方案也不确定由这些机构管理,因此管理高管薪酬问题是“三僧不饮水”的困境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确定不是中国商业银行薪酬的主管部门。 因为不存在对商业银行实行“工资限制”的行为。

银监会表示,薪酬激励作为银行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银监会历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和指导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成为中央公司负责人的 银监会目前进行的薪酬激励制度研究,不过是对以前研究的继续和深入。 目的是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完善商业银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更科学地将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和价格联系起来。

“非国企金融高管薪酬拟纳入监管”

财政部于今年4月9日发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薪酬分配问题的通知》,要求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薪酬时,不超过2007年度薪酬的90%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按照“核对执行”的标准执行。 这个通知当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有人支持统一评价标准,也有不少人反对“一律”。

实际上,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有着统一的考虑。 上个月16日,薪酬主管部门人社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局、国资委等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时间激励收益三部分组成 其重要作用是金融类中央企业高管薪酬也纳入监管。

“非国企金融高管薪酬拟纳入监管”

但是,对非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薪酬的监管应由谁来进行,仍然没有定论。 这些人指出,g20形成的共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进金融高管薪酬规范,而不是国有金融机构。

市场关注着处理非国有金融机构高管报酬的具体实现路径。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

标题:“非国企金融高管薪酬拟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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