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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官方wechat消息,韩国国税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驻韩外国人在5月1日至30日期间缴纳全年综合所得税。 征税范围包括利息收入、红利收入、经营收入(包括住房租赁收入)、劳动收入、养老金收入等 其中,只有日薪或劳动收入的人,如果已经进行了年度结算整理缴纳,可以不申报。 年发生停业、停业或者损失,或者没有退税的,也应当申报。 年在韩国境内有劳动收入,但由于离职等原因,今年2月没有进行年度结算整理缴纳,或者因年度结算整理缴纳时没有相关证明而不能扣除的情况下,这次将进行相应的结算,可以减少很多扣除。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及时申报外国人综合所得税”

我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在韩外国人也依法有纳税义务,如果不及时申请纳税款,将会被征收滞纳金,可能影响其在韩国的停留生活。 请及时申请相应的税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标题:“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及时申报外国人综合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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