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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公司通知员工在家停工、停薪留职,回去等待上岗通知。 之后,员工没有在公司上班,没有领工资,但是公司为员工支付了社会保险。

这20年的时间过去了,员工突然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等待停业的工资福利待遇21万元……

照片: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裁判书截图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职场不应该支付等待工资吗? 法院怎么判断?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披露了这类案件。

根据裁定书记载,1988年11月张某进入河西医院担任司机工作。 1992年,张某在车辆维修中头部受伤休息了一会儿。 痊愈后,回到河西医院,不开车了。 河西医院为张某安排其他业务。 在河西医院工作期间,张某接受过几次岗位培训。 1998年1月,张某被通知停业、停止工资,回去等待出港通知

此后,张某未在河西医院上班,未领过工资,但河西医院缴纳了社会保险

年,张某向法庭起诉河西医院,并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向河西医院提出张某1998年1月至年5月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共计212714元。 但是,一审法院断定,驳回了张某的所有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人事争议,张某主张河西医院支付1998年1月至年5月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但在此期间未向河西医院提供劳动,张某认为疏于行使权利,一审认定结果无误。 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

但张某不服民事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高院复审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辞职、辞职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张某起诉主张河西医院支付1998年1月至年5月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属于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辞职、辞职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此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人事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S2//

“惊呆!停工待岗近20年后,他把医院告上法庭:支付工资福利21万!发生了什么?法院如何判?”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规定作出终审裁定:

一、[/s2/]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津02民终3762号民事判决及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019 )津0103民初15752号民事判决;

()、)/s2/)驳回张某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退还张某。

每日经济信息整合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惊呆!停工待岗近20年后,他把医院告上法庭:支付工资福利21万!发生了什么?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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