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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毛某故意伤害案件。

事件详情如下

人毛某,未被起诉女性,1994年12月出生。

被害人王某,男,1981年10月出生。  

两人是夫妻,都是聋哑人。 王某酗酒,经常喝酒骂毛某。

2019年6月25日中午,王某得知毛某向朋友讲述了自己被打的事件,说晚上回家剪毛某的脚 于是,毛某买了把刀藏在卧室的衣柜里。 那天晚上,王某回家在客厅边喝酒边打毛某,把菜刀放在餐桌上。 后来孩子哭了,毛某回寝室哄孩子。 (/S2 ) )王某酒后进屋,继续殴打毛某,用菜刀砍毛某的脚,说要离开房间拿菜刀。 毛某从衣柜里掏出刀,朝王某胡乱砍去,分别砍在王某的头顶、手臂、腹部等处。 (/S2 ) )王某夺刀后受伤倒下。 毛某向王某的二姐王某娟家求助,王某娟的丈夫报警。 鉴定结果(/s2 ) )王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s2 ),毛某轻伤。

“妻子遭家暴持刀将丈夫砍成重伤,检察机关:正当防卫,不起诉”

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2019年6月26日进行立案侦查,8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的职务执行情况

(一)全面掌握事件情况。 检察机关多次派员探访,得知王某一家6口生活困难,王某父母年老有病无劳动力。 王某事发前在当地工作,被砍伤后,没有收入的毛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是家庭的首要经济来源。 村民称,王某经常饮酒后,对毛某进行家庭暴力,多次殴打亲友和邻居。 据悉,毛某的行为是抵制家庭暴力,希望能得到较轻的解决。

“妻子遭家暴持刀将丈夫砍成重伤,检察机关:正当防卫,不起诉”

(二)准明确性,依法妥善解决。 检方认为(/S2 ) )毛某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用刀反击是正当防卫)/S2 ) ),虽然事先准备了刀具,但不会影响防卫的性质。 王某赤手空拳,实施常规暴力行为。 虽然声称用菜刀砍毛某,但在尚未采用可能危及生命或重伤的工具或高强度手段时,毛某用刀砍王某,其防卫手段和损害结果与非法侵害明显失衡,是防卫过度的 (/S2 ) )由于本案系家庭矛盾,毛某有自首情节,决定依法不起诉毛某。

“妻子遭家暴持刀将丈夫砍成重伤,检察机关:正当防卫,不起诉”

(三)开展司法救助和随访访问。 与王某一家经济困难的情况相比,检察机关为此申请司法救助,并与村委会表示信息,由村委会监督司法救济金的录用,以防止王某实施家庭暴力。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对两人进行了动态跟踪教育,答复访问后,王某不再对毛某实施家庭暴力。

典型的意思

(一)正确认定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犯罪和正当防卫。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处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为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施暴者造成重伤、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足以遏制和保护人免受家庭暴力非法侵害的必要性为基准,在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的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制止暴力的手段的程度上,采取暴力

“妻子遭家暴持刀将丈夫砍成重伤,检察机关:正当防卫,不起诉”

(二)妥善把握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的特殊性。 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涉及必须维护家庭稳定、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尊重受害者意愿并重的家庭因素。 对犯罪嫌疑人有防卫性质、自首等法定情节,经被害人了解的,可以依法宽大解决。

(三)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 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明确展现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被救助者应对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理创伤,不“因事而贫困”“因事而贫困”,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妻子遭家暴持刀将丈夫砍成重伤,检察机关:正当防卫,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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