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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网站消息,4月23日,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发布行政处罚新闻公示,拒绝现金,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对3家企业拉票。

北京民航安乐出租车有限责任企业,警告公司,罚款10万元; 警告个人,罚款一万元。

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公司,罚款10万元。 警告个人,罚款一万元。

北京兴泰顺科贸有限企业,警告公司,罚款5万元; 警告个人,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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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是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自2021年以来,第一张拒绝现金违法行为的经济罚单。 去年12月,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的若干事项发表了公告〔〕第18号。

公告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国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支出和支付方式的创新,必须多次有利于流通环境的顺利支付、民生的保障、公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高,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的措施拒绝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标题:“还敢拒收现金?!这3家企业遭重罚,其中一家竟是出租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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