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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共青城市总工会离退休干部戚某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该事件的主办方张某增、书记员朱某婷未按规定将这一情况告知市总工会和人社局,其中许多人领取了27000多元,两人通过谈话解决……。

在6起案件中,有公司负责人疏于履行全面严格的党政主体责任,对下属长时间失职或采取强制措施不报告处置,从而发生了问题。 有的是工资单人员执行职务能力差,核查不严格,不重视纪律处分的决定,所以出现问题的部分财务人员即使知道本公司的工作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工资也会被错支,该公司在一年内连续发生了两起。

“震惊!干部受处分后,竟还多领2.7万退休费!有单位1年发生2起“带薪羁押”…纪委监委查处追责11人”

其中,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汤某柱得知该局前工作人员李某勇被采取强制措施并受到惩戒,未如实报告“吃空工资”问题,未及时向本单位财务股反馈情况。 办案民警汪某、赵某在办案中知道李某勇的真实情况,未记录真实情况,未按规定及时告知其所在。 汪某、赵某接受释勉谈话后解决,汤某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震惊!干部受处分后,竟还多领2.7万退休费!有单位1年发生2起“带薪羁押”…纪委监委查处追责11人”

惩戒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九江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纪律处分决策执行情况检查,一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改进,另一方面通报纪律处分执行中的折扣、变通、老实人等情况,加强在案件中向警方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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