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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介绍,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曹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曹晶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接受礼品的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收受他人财物的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违反就业纪律,擅自保留机密文件; 违反生活规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亲属失去管理,失去教育。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包等方面造福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违背了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完全没有敬畏之心,违反了六大纪律项目,违纪违法,家风不正,治家不严,与亲属往来大笔钱财,不亚于任职地区 曹晶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经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晶开除党籍处分。 依照规定取消其享有的退休待遇将征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物随案移送。
曹晶简历
曹晶,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7年4月出生,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就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5.08--1977.12、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定安县岭口公社枫坂农场知青;
1977.12--1981.06、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定安县公安局政治保卫股民警报、副股长;
1981.06--1985.09,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安局政四科业务组组长(副科级);
1985.09--1987.07、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专业学习;
1987.07--1989.01,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海南省)公安局)厅)八个副课长;
1989.01--1992.07,海南省公安厅技术侦察处五科科长;
1992.07--1997.04,海南省公安厅技术侦察处副处长;
1997.04--2000.09,海南省公安厅技术侦察处处长;
2000.09--2008.09,海南省公安厅行动技术处处长;
2008.09--.07、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07--.07、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07--.09、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警部长;
. 09--.12、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2--.08、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一副警部长;
. 08--.10、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第一副警部长;
. 10--.02、海南省公安厅巡视员;
. 04--2019.12、海南省委巡视小组组长;
. 04、处理退休。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退休刚1年!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曹晶被查,退休待遇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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