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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王先生在使用工作场所车库的洗车设备清洗自己的车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先生的家属向法院起诉殡仪馆,要求148万多元……法院最终判决殡仪馆向家属赔偿46万多元。

据辽沈晚报报道,王某是营口盖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殡仪馆有清洗设备,工作人员王某使用该设备清洗私家车时不慎触电身亡。 家属向殡仪馆提出148万多元的赔偿,法院最终判决殡仪馆向家属赔偿46万多元。

一审法院判决,王先生在单位洗车过程中被电击死亡。 调查显示,擦车设备与外置插队直接相连,没有漏电保护器,漏电的原因可能是殡仪馆平时没有对该电路进行插队维护造成的。 王先生采用的放水枪不是用殡仪馆专用的放水车打放水枪,而是双方都有过失。 因为这个殡仪馆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殡仪馆要向王先生的家人赔偿46万多元。

“男子在单位洗私家车触电身亡,单位被判赔46万元,为啥?法院判决来了”

殡仪馆不服一审判决,向营口中法上诉,主张禁止馆内领导在会上多次在此刷洗个人车辆。 王某在上班时擅自采用公司设备,试图刷洗自己的车辆以谋取个人利益,但其本身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殡仪馆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刷洗设备专门用于刷洗尸体运输车、解剖室残留血迹,殡仪馆禁止在涉案场所刷洗个人车辆,不存在共用的情况。

“男子在单位洗私家车触电身亡,单位被判赔46万元,为啥?法院判决来了”

王先生是父母的独生子,下面有未成年的孩子,必须赡养。 王先生的死亡给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家属认为殡仪馆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一审法院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住宿费标准过低。

警方调查显示殡仪馆的其他员工平时也在这里刷车。 随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王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

二审法院审理称,殡仪馆禁止工作人员清洗私家车,但根据公安机关调来的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其他工作人员正在这里清洗车辆。 另外,漏电的原因应该是殡仪馆平时没有和这个电路进行中断维护的结果。 即使殡仪馆禁止员工刷洗私家车,殡仪馆也不能严格禁止员工擅自刷洗私家车的行为,没有履行严格的管理责任, 由于搁置了刷子设备的安全隐患和刷子工人可能有危险的存在,最终导致了王氏的死亡结果,殡仪馆必须认定王氏的死亡结果有过失。 营口中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在单位洗私家车触电身亡,单位被判赔46万元,为啥?法院判决来了”

比这些事情更奇怪的是,有一名男子在饮酒后爬桥掉进河里死亡,他的家人向桥梁公司索赔31万美元。 据江苏消息,2019年3月28日深夜11点多,正当壮年的小张醉醺醺地一个人回家。 到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附近的红旗河桥边时,他踉踉跄跄地绕到桥的外侧,双手扶着栏杆,踩着几根管子走向河的对岸。 但是,他走到桥中间时,突然掉进河里,被发现时死亡。 鉴定结果,张某系溺水身亡。 随后,张先生的家人向法庭起诉这座桥的管理机构和养护机构,索赔31万多元。

“男子在单位洗私家车触电身亡,单位被判赔46万元,为啥?法院判决来了”

张先生的家人认为,有关桥上没有清晰的警告标识和防护措施,因此,张先生饮酒后,可能没有明确意识就进入了危险区域,掉进河里死亡。

桥梁管理公司主张,他们为了防止个人故意攀登等危险行为,不能在全市的道路桥梁上设置高栏杆。 养护公司表示,张先生踩的管子是通信公司的,他们无权养护。 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南京市建邺区徐年美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法院经审查认定桥梁管理机关和养护单位在他们的安全保障义务中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认为原告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说,在案件桥梁的一端,确实在绿化带和桥梁栏杆之间有缺口,没有围栏,长大后也不能伸出桥梁的外侧。 另外,附近也设有警示牌,据说不要攀登。

徐年美说:“这个判决从人情的角度来看比较冷淡,但法律无情,画上了红线。 人们不能轻易越过法律规定的红线。 一旦越过红线,法律的结果就必须自负。 而不是对扩大他人安全保障义务从而超越法律红线的行为负责。 ”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维持了原审。

每日经济信息综合辽沈晚报,江苏信息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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