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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学生因校园贷款负债累累,一些网络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引导式营销,发放网络费用贷款,使大学生过度超前支付费用。

3月17日,银保监会媒体联合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网络支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截图: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通知》中最重要的文案是,与这些中小企业相比划红线,小贷公不准大学生出借网络费用,未经监管部门许可设立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信用服务。 确定了不得诱导过度放贷,不得对大学生进行精准营销,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向放贷机构引流

五个重点

1、小额贷款企业不得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费用贷款

2、要求各高校切实承担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大学生对金融安全的防范意识,完全支持工作制度,全面引导和树立正确的支出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

3、对大学生利用网络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的行为,积极发声、查明真相;

4、着力调查违法犯罪问题。

《通知》对发放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提出了三个监管要求

《通知》与当前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中存在的首要问题进行了比较,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

第一,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的营销行为。 放贷机构要求对大学生的身份和实际贷款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查识别,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目标群体进行定向营销,采取虚假、误导、引导推广等不正当途径诱导大学生超前费用、过度借贷,

(/S2 ) )第二,加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风险管理。 (/S2 ) )与贷款前审查、贷款后管理等关键环节比较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新闻保护。 所有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新闻必须及时、完善、准确地报送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

第三,开展大学生上网资费融资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评审改进工作。

《通知》印刷前发放的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应该如何改善?

《通知》对已经发行的大学生上网费用

(/S2 ) )一是要求小额贷款企业制定改进计划。 /S2 ) )已经进行了贷款,但基本上不进行展示期,而是逐步消化库存业务。 严禁违反新业务。

(/s2 ) )第二,要求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加强故障诊断,限期改善违规工作,(/s2 ) )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要求。

在对大学生的教育援助过程中,大学必须具体做那些工作?

各高校要切实承担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S2 ) )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S2 ) )切实提高学生的金融安全保障意识。

(/S2 ) )二是不断完全支持救助工作机制。 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诉求,处理学生暂时、紧急的资金诉求。

(/S2 ) )第三,引导大学生形成科学、合理、健康的支出观。 /S2 ) )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支出行为,采取对照措施纠正,努力做到早期防范、早期教育、早期发现、早期处置。

此外,各大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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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堵住偏狭的大门,坚决抵制坏校园的网络贷款。 各高校应当与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合作,建立联防联防机制,准确打击不良校园网络贷款,维护学生权益。 建立实时报警机制,通过电话、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网络贷款报警提示新闻,构建防护网。

个是打开大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用诉求。 各大学应与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合作,比较开发手续便利、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大学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 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业,积极与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合理诉求的大学生通过正规的校园信用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防止网络滥用,严厉打击恶性借贷、高利贷等犯罪活动

《通知》指导各地开展调控大学生网络支出的贷款监管政策网络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利用大学生网络支出进行恶意宣传、造谣的行为,自觉发声、查明真相,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打击违法犯罪问题力度上,《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对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大学生群体通过套路借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打击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

全文

中国银保监会事务局中央网信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大学生网费融资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室、教育厅(教育局、教委)、公安厅)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最近,一些小额贷款企业以高校校园为目标,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等方式进行引导性营销,发放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比较的网络费用贷款,引导大学生过度超前使用费用,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网络支出融资工作,加强教育诱惑工作,兹通知如下事项

一、加强大学生网络成本贷款工作的监管

(一)规范大学生上网费用放贷行为(/S2/) )。

小额贷款企业为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验证,不得将大学生设为网络费用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与大学生群体进行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费用贷款。 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应当加强对获客的筛选,不得采用虚假、误导、引导性推广等非法途径吸引大学生先行支出、过度借贷,与大学生群体相比不得进行精准营销、放贷机构

“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风险最低线,慎重开展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工作,完善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前的调查判断,重视贷款后的管理监督,确保风险控制。

未经银领域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用服务

(二)严格大学生网络费用的贷款风险管理(/S2/)。

为了满足大学生合理的支出诉求,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对比性、差异化的网络支出信用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控制的大致情况,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和大学生的网络支出贷款。

为了加强营销管理,中银领域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与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营销相比较。 在校园内进行的网络营销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告,并事先将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活动复印件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征得该教育机构同意。 营销活动不得采用欺诈性、误导性或诱导性推广等不当方法,诱导大学生申请贷款。

“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严格贷款前资质考核,实质考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实际贷款用途,综合判断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新闻,全面了解信贷情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途径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还款能力 其他管理人员等)同意其贷款行为,取得表示愿意代为偿还的书面担保资料,对大学生的信用资质不严格控制

“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要加强贷款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流动符合贷款合同规定; 妥善解决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及时了解严禁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暴力催收行为的大学生资金流动情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计划,控制大学生网络费用融资整体业务风险。

要加强大学生个人新闻安全保护,建立保障新闻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采取比较有效的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的基本新闻,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布借款学生新闻,不得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新闻

加强征信新闻申请,要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时、完善、准确地向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申请大学生网络费用融资的全部信用新闻。 对不同意提交信用新闻的大学生,不准发放贷款。

(三)加强风险整治和监督检查(/s2/) ]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银保监局在前期网络贷款机构校园贷款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观察等各种手段,对大学生网络支出融资工作进行监督 此外,加大非法融资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关于已经发放的大学生网络费用贷款,一是督促小额贷款企业制定改进计划,已经发放的贷款基本不办理展期,严禁逐步消化库存业务,违反新业务。 二是督促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加强故障诊断,限期改善违规工作,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要求。 对排查发现问题、拒绝改进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予以严惩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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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二、加大对学生的教育、诱惑、帮助力度,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S2 ) )。

各高校要切实承担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救助援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支出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文案,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 定期开展金融知识纳入校园的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网络贷款危害、贷款“追星”等校园不良网络贷款的实例,切实提高学生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申请贷款时应真实提供新闻,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 不得恶意骗取贷款,违约。 要重视个人注册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注册。 二是不断全面支持救助工作机制。 要切实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保障诉求。 完善特殊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处理学生暂时急需的资金诉求。 对已经陷入网络贷款泥潭的大学生,要建立专业机制,用理性有效的方法处理不足的网络贷款问题,加强心理干预指导,爱惜生命,理智解决面临的困难。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多渠道筹资,支持学生扩大学习、创业创新等,满足学生快速发展的诉求。 三是全面诱惑树立正确的费用观念。 要加强学生的支出理念教育,将学生勤俭节约意识的培养和学生日常的思政教育相结合。 关注学生的支出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支出、过度支出、大众支出等错误观念,引诱学生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支出观。 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支出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费、人际费、娱乐费等方面出现的趋势问题,采取对比措施加以纠正,努力做好早期防范、早期教育、早期发现、早期处置。

“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三、加强网络舆论监测,合理引导舆论

各地网络通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高校和金融、教育、公安等管理部门,做好规范大学生网络费用的贷款监管政策网络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针对大学生利用网络贷款恶意宣传、造谣的行为,指导相关公司积极发声、查明真相,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S2/)四、加强打击违法犯罪问题,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S2/)。

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打击大学生网络支出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大学生群体用套路借贷、高利贷等方法实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市民个人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公室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程鹏肖勇

夏志坚校正|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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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拳出击!五部委:严禁小贷机构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花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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