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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彪实习记者王微发来自北京

1月23日,环境保护部通报称,年全国突发环境问题471起,比年减少近一半。

对此,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每年突发性环境问题的数量应该会持续减少。”

环境保护部称,471起环境突发事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16起,常规事件452起。 其中,重大突发环境问题包括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部分师生吸入污染空气体引起的身体不适; 湖北省汉江武汉段氨氮超标事件;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县砜厂坪矿业有限企业引发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

去年的3起重大突发环境问题

年突发环境问题数量为近4年来最低,据记者整理,年全国突发环境问题471件,年712件,年平均542件。

其中,在重大突发环境问题上,年表现也比较好。 的重大突发环境问题有3件,年为3件,年和年分别为5件和6件。

为什么年的环境突发事件总数,与去年相比,下降非常明显,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在这几年中也相对较少?

张伯驹认为,突发性环境问题的发生与环境监管程序不完善和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有很大的关系。 年突发性环境问题数量的减少,首先是因为我国在环境新闻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发挥了作用。 年7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指出可以通过环境体系网站发布新闻。

另外,一位行业专家表示,司法途径的开通和政府方面的重视也是环境突发事件减少的重要原因。

以环境公益诉讼为例,全年未立案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但是,这种情况在年中发生了很大变化,环境执法和举报渠道更加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相继立案。

另外,在宏观层面,放弃gdp“保八”目标,经济增长率压力减小,曾经可以强制上马的项目略有减少等,对突发性环境问题的数量减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有必要加强风险管理机制

综观重大突发环境问题,其诱因有共同特点。 自然之友的研究表明,公司的主观违法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相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公司缺乏相应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

张伯驹表示,在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中,公司自主违法行为非常恶劣,但缺乏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缺乏排查机制是最重要的共性特征。

张伯驹进一步举例介绍,金沙江中游有多家采矿公司,这些公司的尾矿坝建在河边高处,一旦发生强降雨和其他地质灾害,污染物有可能排入金沙江,流入长江。 如果没有相关的预案,会发生很多问题。

对年突发环境问题,业内专家多持谨慎乐观的态度,预计年全国突发环境问题数量将继续呈年减趋势。

年,业内专家预计整个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将更加严格,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标准的出台实施。 公共、媒体、公益环保组织的监督将更加有效。 从今年1月开始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全文等,将加强环境保护新闻的公开力度。

但是,环境保护行业的许多政策法规要到年才正式制定,由于执行时间短,年效明显难以显现。 另外,还与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状况因素有关,年突发性环境问题风险依然存在。

张伯驹还表示,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合作,如深化环境判断、环境审查的比较有效性,开放公共、社区、公益性环保组织在环保行业的参与度,加强监管作用,才能真正看清突发环境问题

标题:“环保部:2014年突发环境事情减少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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