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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沈溥从浙江杭州出发

昨天(预定于5月5日( ipo在线路演的红蜻蜓突然变量。

红蜻蜓当天发布的公告称,由于企业近期接到通报,需要进行鉴定,企业和主要销售商国泰出于慎重考虑,决定推迟后续发行业务。 原定于年5月5日举行的网上公演将被取消,这是当初暂定的交易和介绍公告中明确的发行预定日程。

有消息称,这次突然中止发行,与最近引起风波的“红蜻蜓”的商标之争有关。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获悉,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查处温州市鹿城红蜻蜓皮鞋厂(以下简称鹿城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浙江红蜻蜓,即此次ipo企业)侵犯公司名誉权的案件

根据两家公司的官网,鹿城红蜻蜓位于温州鹿城工业区。 公司创办于1996年9月6日,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各类中高级男女鞋的现代化公司。

另一方面,浙江红蜻蜓成立于2007年,是以“红蜻蜓”品牌皮鞋和皮具、服饰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的鞋服公司,隶属于红蜻蜓集团。

2003年1月,1996年11月1日注册的红蜻蜓集团控告1996年9月6日注册的鹿城红蜻蜓,指控后者的公司号码受到侵害,并向法院责令鹿城红蜻蜓被告更改公司号码。 新公司编号不得含有“红蜻蜓”字样,其制造、销售的商品及包装不得采用“红蜻蜓”的复印件,且不得强调采用。 被告在国家级报纸上向原告公开道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随后,鹿城红蜻蜓提出反诉,要求法院作出对等判决。

“IPO临门一脚起波澜 两只红蜻蜓争“权”案再起”

随后,经法院审理,双方于2004年3月16日在浙江高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之后,双方公司的“红蜻蜓”字号都可以正常采用。

对此,鹿城红蜻蜓会长陈时区昨天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表示,鹿城红蜻蜓起诉浙江红蜻蜓确有其事。 “2004年,我们与红蜻蜓集团和解,双方‘红蜻蜓’商标可以正常使用,但那一年,对方突然向法院投诉侵犯我们的权利。 这明显违反了以前的约定。 ”陈时区表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被法院认为浙江红蜻蜓侵犯了其“红蜻蜓”的商标权,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止鹿城红蜻蜓采用公司名称,并对其经营场所的店面招牌、门面、广告宣传、销售票据等一切有形物品

对此,鹿城红蜻蜓依法提出反诉,浙江红蜻蜓方面撤诉后,就不了了之。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致电红蜻蜓集团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人员已经有责任解决此事。 关于这件事是否会影响浙江红蜻蜓的ipo进程,对方表示自己不清楚,需要上市公司相关部门解答,记者随后致电红蜻蜓董事秘书和相关部门,但在发布消息之前,对方一直处于无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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