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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年初,在ipo道路上奋斗数年的康达新材料( 002669,收盘价17.00元)终于成功站在资本市场门口时,很少有人意识到企业隐藏了业绩大幅下跌的危机。 的秘密是,康达新材料上市前增加了利润,麻痹了各方神经。

随着上周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康达新材料上市前未按规定上报后的一些事项,以及上市公告书中虚假记载的违规行为和重要细节终于暴露出来。

ipo关键期涉及“两种罪”/

10月18日,康达新材公告称,企业接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企业有两个违法事实,一个是未按规定报告后的几个事项。

康达新材料的上市过程始于2009年,去年12月通过了审查会的审查。 年3月,康达新材料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康达新材料企业出席本企业评审会后重要几个事项的特殊证明》。 同年3月30日,康达新材发布《招股证明书》,发布《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随后于年4月16日上市。

另外,康达新材料上市后企业股票上市前,经营业绩大幅下跌,年1月营业利润为-126.59万元,2月营业利润为128.1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跌67.64%,年1月至2月合计营业利润同比下跌99.7% 主要产品风力发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全年1月1日至3月15日的订单比去年同期下跌37%。

但是,在业绩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康达新材料在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康达新材料会后的若干事项》中,承诺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评价的重大会议后的若干事项,截至当时,企业经营业绩大幅下跌的若干事项另行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事实上,从康达新材当时公布的一季度业绩来看,企业业绩跌幅并不大。 其秘密在于,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大幅增加利润。 这也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康达新材存在的另一违规行为——上市公告书的虚假记载。

年4月13日,康达新材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其中明确了年度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 年一季度财报中,康达新材料虚增营业利润371.85万元,虚增后年一季度营业利润817.88万元,增长率83.37%。 具体调整项目包括:营业价格下调180万元,日常费用延迟确认113.65万元,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不计入当期损益78.2万元。

业绩变化带动股价/

上市前突然出现业绩下滑的危机,可能是康达的新材料出乎意料。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面对突然的危机,康达新材料选择了最不该选择的解决方法,不仅没有履行新闻披露的义务,还用虚增利润等手段进行了掩盖。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康达新材料去年4月发布的《上市公告书》,即使在“粉饰”后,其1~3月净利润跌幅仍达到38.28%。 对此,康达新材料表示,年1、2月,企业主要产品风力发电用环氧树脂结构胶销量受风力发电领域景气影响,降幅较去年同期大,3月以来,这一状况明显改善。

当时,康达新材料乐观指出。 年一季度企业相继与主要客户签订了年度销售产品合同,但未来下游客户订单将逐渐履行,随着企业产品在其他行业的扩张,部分原材料价格的锁定,预计销售和利润情况将有所好转。

但是到了年7月10日,康达新材料发布半年业绩预测时,经营状况明显没有好转。 企业表示,受领域政策调控的影响,下游风力发电领域预计将受年以来发展速度迅速放缓等因素拖累,上半年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下跌50%~60%之间。 最终,康达新材料在上市第一年的那一年,净利润出现45.3%的同比下跌,成为新股业绩发生变化的典型例子。

“康达新材IPO业绩造假 光大证券为保荐人”

值得一提的是,康达新材料业绩的下跌对股价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企业发表年度上半年业绩预期之日(年7月10日),企业股价下跌10 ),此后进入一年多的调整。

律师说可以投诉/

如果投资者参考康达新材料上市公告书购买企业股,毫无疑问很有可能面临亏损风险。 始作俑者康达新材料和相关负责人也受到了处罚。

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康达新材料未按规定报告年1月至2月营业利润大幅减少和企业主要产品订单减少情况,以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年1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虚假记载营业利润的行为,未按规定报送报告或在新闻中作假

根据相关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如下: (一)责令改正康达新材料,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 (二)对董事长陆企亭、财务总监陆天发警告,各处30万元罚款。 (三)、对原董事会秘书文斌提出警告,处以罚款5万元。 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康达新材料表示接受,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将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罚款。 另外,企业将于10月23日在全景网投资者交流平台举行公开道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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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年中,康达的新材料推荐人光大证券已经参与其中。 据当时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康达新材料于年3月30日刊登招股证书,4月13日刊登上市公告,显示年1~3月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39.27%。 康达新材料和保荐机构的光大证券均未在所申请的会后重要事项文件中如实证明相关情况,康达新材料也未在募集过程中作出相应补充公告。 证券监管委员会对康达新材料推荐机构光大证券也采取了发出警告函的监管措施,对康达新材料推荐代表张曙光华、王苏华采取了3个月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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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随着康达新材料违规行为的认定,部分投资者开始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记者表示,康达的新材料情况可以投诉,目前只招一些投资者,接下来将转为正式维权手续。

标题:“康达新材IPO业绩造假 光大证券为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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