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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漩业○邱江

与北京试图“插队”的行为相比,上海新梅( 600732岁)今天正式表态。 公告称,应交易所要求,企业于8月4日致函北京,证明是否持有企业股份及其上述授权委托书征集行为的合法比较有效性。 另外,企业也检查了股东的持有情况,向企业的法律顾问征求了意见。

具体来看,首先,企业答复说,北京是企业股东,没有报告具体的持股数量,但是在去年8月4日的企业股东名单中,没有发现以北京正谋名义持有企业股份的股东。

其次,上海新梅进一步指出,北京正谋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公告称,北京正谋认为,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以公开募集形式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募集投票权的行为没有禁止性规定。 但是,企业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北京打算向上海新梅全体股东征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提交议案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正谋欲搅局上海新梅回应“无法律依据””

资料显示,7月31日下午,北京正谋突然在官网上宣布,向上海新梅全体股东征集委托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编撰《企业章程》的议案,建议上海新梅董事会的组成从6人增加到9人。 上海新梅目前正遭遇招牌明星股东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者的“逼宫”,北京欲此瞬间引起各方关注。 到底是“好事者”吗? 还是意图成为“失火现场小偷”?

“北京正谋欲搅局上海新梅回应“无法律依据””

基于此,上海新梅目前的应对措施,但企业公告越来越多的细节还没有明确,事态的快速发展还需要注意。

标题:“北京正谋欲搅局上海新梅回应“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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