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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南纺股份( 600250 )将通过债权受益方法获得

■本报记者朱宝琛

历时两年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南纺股票的立案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上周末,南纺股份发布公告称,企业于5月15日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被处以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其中对企业的罚款为50万元。 并对南纺股份前董事长单晓钟、前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经理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等12名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和30万元至3万元的不同罚款。

“投资者保护基金稳坐南纺股份第二大股东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南纺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持股1860万股,占总股本的7.19%,没有增减。

对于保护基金成为南纺股票的第二大股东,许多投资者有一句非常微妙的话:“保护基金既没有能力发现上市公司的假货,又如何保护投资者呢?”

事实上,保护基金进军南纺股份是通过债权受益方法获得的。

南纺股份在年3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根据深圳中院裁定的《分配方案》,保护基金作为汉唐证券债权人,接受赔偿后汉唐证券持有的南纺股份为1860.93万股,占总股本的7.19%。 截止到年一季度,保护基金没有增减该企业的股份,稳定地维持着南纺股份第二大股东的位置。

保护基金多次表示,将在投资者保护行业发挥力量,通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促进上市公司治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迄今为止,投资者保护基金成功地为平安证券积极赔偿了万福生科( 300268 )投资者的典型案例。

标题:“投资者保护基金稳坐南纺股份第二大股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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