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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威从北京来

昨日( 4月16日)下午,中信泰富表示,中信泰富以现金加发行股份收购中信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269.3亿元(约合2865亿港币),包括现金对价499.2亿元和股票对价1770.1亿元,中信集团据此将整体上市。

中国判断师去年4月2日签署的判断报显示,判断值为人民币2269.3亿元,该判断值有待财政部最终批准。

公告称,转让对价中现金对价部分应以中信泰富在交割日或此前定价基准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等值港元(即1港元兑人民币0.79207元计算)现金支付。 转让对价中的股票对价部分,是中信泰富根据13.48港币/股(按股票转让协议书规定的调整机制调整)的对价股票单价,按照转让对价定价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股票对价总额(即1港币兑

“中信泰富披露收购细节 拟改名“中信股份””

按照股票对价人民币1770.1亿元计算,拟在割让日或之前发行的对价股票为165.79亿股,要维持公共持股量在25%以上的水平,中信泰富还需要再发放约46.75亿股。

现金对价总额可以由中信泰富自行决定调整。 现金对价被减少时,因本条所述调整而产生的与原现金对价的差额,由中信泰富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增加发行对价股份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中信泰富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以中信泰富通过股权出售为首要途径,必要时通过自己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收购完成后,中信泰富将持有目标企业100%的股份。 并且,假设发行了165亿7900万股对价股(可调整)和46亿7500万股配股),中信集团将持有中信泰富的186亿7700万股股份,代表扩大中信泰富发行的总股本的75%。

中信泰富在收购完成后,提议将中信泰富的英文名称“citicpacificlimited”改为“citiclimited”,并将中信泰富的中文名称“中信泰富有限企业”改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企业章程应当根据企业名称的变更进行修订。 前述企业名称和相应变更企业章程的若干事项,须经股东特别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现。

中信宣布,此次注入的资产包括银行、电信、证券、汽车销售、资源、钢铁、隧道、卫星服务、房地产及工程承包等领域。

此前,银河证券首席战略拆船师孙建波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中信集团上市办法是国有公司改革的重要形式。 中信集团通过中信泰富在香港上市,本质上是持股,是国有公司混合所有制的实验,将战场扩展到香港市场,推动了金融公司的国际化。

标题:“中信泰富披露收购细节 拟改名“中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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