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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根据交所网站公告,欣龙控股有限公司( 000955元,收盘价3.71元)存在诚信延迟问题,交所的决定给予企业及相关当事人举报批评处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欣龙控股集团做出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闻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以往的例子,企业可能会面临当地证券监督局的处罚。

“欣龙控股信披滞后遭深交所处罚”

交所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欣龙控股有以下违规行为:

年12月,欣龙控股与海南长宇房地产及其股东签订协议共同开发土地,海南长宇房地产无息预付企业1亿2000万元承担项目建设费用,项目完成销售后,从企业应分配的项目合作中分中扣除返还

年12月15日,企业与海南富干投资签订借款协议,同意提供海南富干投资借款6000万元。 协议规定借款期为18个月,年利率为8%,首期还款期为12个月,还款金额为3000万元。 并同意企业向海南长宇房地产开具委托付款函,将收到的6000万元直接支付给海南富干投资。 海南长宇房地产于年12月26日凭企业委托付款函向海南富干支付了6000万元。

“欣龙控股信披滞后遭深交所处罚”

但是,对于这些事项,企业直到去年4月26日才履行披露义务。

交所表示,欣龙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2.1条、第9.2条的规定。 企业董事郭开铸、饶勇、徐继光、陈逞、骆建政及董事、行政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魏毅尽职尽责,对企业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考虑到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上述当事人给予举报批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欣龙控股9月14日刚刚宣布,因涉嫌违法违规新闻披露,海南证券监督局决定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在同样违反新闻披露的问题上,深度交流所给出了企业处置结果,这是否意味着海南证券监督局对企业的处罚也即将到来?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这并不是企业首次披信违规,2008年6月27日,企业在磷酸二氢钾项目公开中多次违规。 为了了解详细情况,记者多次拨打企业发布的联系电话,但无人接听。

标题:“欣龙控股信披滞后遭深交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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