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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曹顺妮经过北京

辗转多次搁浅的《贷款通则》修订工作,最近再次加快了速度。 9月23日,秋分。 除北京西北六环外,央行主导的《贷款通则》修订会以“内部讨论”的形式举行,银监会、财政部、数家银行和地方小额信贷企业的代表等十余人出席,外部人士一律不得参加。 [/BR/] [/BR/]参加讨论会的代表表示,修订后的《贷款通则》比以前的条款有所简化,但加强了对民间借贷等非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规范,放宽了对支出类借款人的限制。 [/br// h/]

“《贷款通则》修订民间借贷首入监管”

变化、功能定位

/br// h/]发挥“总则”的功能 根据现行的1996年版《贷款通则》,“新《贷款通则》的适用范围有所放宽,对贷款人和贷款人的限制有所调整。 ”相关人士表示,在23日、24日两天内,代表们必须对修订版条款逐条提出反映市场需求的意见。

2000年正式修订,但关于《未修正》的这个《贷款通则》,与会者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由于市场变化特别快,因此修订得很快。 此次修订将调整所有不符合市场诉求的条款。 其中,将对非金融机构的放贷等副本进行深入讨论,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现在的市场上放贷者的种类很多,1996年版《贷款通则》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状况了。 因此,这次修改的力度很大,涉及范围很广。 银监会上半年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贷款的一点规定都有可能纳入。 ”此前参加《贷款通则》修订版讨论的银领域专家郭田勇表示,《贷款通则》将发挥《总则》的功能。

“《贷款通则》修订民间借贷首入监管”

与会者表示,“此次讨论的文案与本月国务院发表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贷款的规定一致。 但是,从这次修订版来看,里面的文案还不成熟,大家的争论也很多,在正式发表之前必须继续完整。 ”

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贷款通则》通过加快修改,有望“从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 另外,有可能更名为1996年以前的名称,即《信用管理条例》。

另一个同样备受瞩目的《放贷条例》,据说由于国务院尚未批准,已经开始或停滞不前。 / BR// HR// BR// HR /变化·监管范围[/BR// HR/] [/BR// HR/]小额贷款企业进行监管[/BR// ]

这一称呼的一些变化,正好意味着央行扩大了放贷的监管范围,将小额贷款、民间放贷等非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统一纳入了监管视野。

据说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化,如何规范民间借贷是这次修订版讨论的要点之一。

“对小额信贷企业来说,目前最大的挑战是资本金来源太有限。 ’一个地方小额信贷企业的人说。

根据目前正在执行的2008年5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企业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股东支付的资本金、捐款、钱 从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获得融合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值

对此,根据银监会的意见,小额贷款企业目前的课题是“赢不了”的银行,

“小额信贷企业以县域经济为第一服务,而且目前以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模式’为第一,管理技术优于银行。 《贷款通则》希望放宽小额信贷企业对资金来源的要求。 ’上述小额贷款企业的人说。 变化、借款的限制

/h/]支出类贷款的限制 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市场借款人的种类也在增加,必然要放宽以往的限制。 ”郭田勇说。

1996年版《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有8条,规定借款人“不得在一个借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虚假于借款人” 不得提供损益表等”、“

参加讨论会的人,针对以往的这些限制,对修订版借款人的经营权、收益权等有所放宽,借款人的借款全部

另一方面,在新《贷款通则》中,为了保护支出类借贷者的权益,借贷者加强了新闻的公开,使得此前借贷者与借贷者之间的新闻失衡 “关于保护借款人支出的知情权,被动主动改变借款人借贷行为的详细规定。 ”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

标题:“《贷款通则》修订民间借贷首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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