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87字,读完约3分钟

据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白先生有家人在北京定居的指标。 因此,与丈夫胡先生签订了“定居协议”,约定帮助丈夫定居,但如果双方离婚,丈夫必须向妻子补偿1000万元。 两人结婚后,白先生根据协议起诉。 最近,海淀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认定该协议无效,男子每月应支付抚养费5000元。

白先生和胡先生是令人羡慕的校园情侣。 白先生学习成绩优异,博士毕业后还在继续学习。 胡先生硕士毕业后选择在北京工作。 很快,两人申请了结婚,组成了一个小家庭。 结婚第二年,白先生获得了博士后不仅可以在北京定居,配偶胡先生也可以定居的“福利”。 大家都知道,这是大喜的喜悦,但却是两人矛盾的导火索。

“女博士后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如果离婚赔我1000万”!最后真离了...法院:协议无效”

本来,胡先生也有机会拿到北京户口,但为了家庭大局考虑,妻子既然今后能够定居,自己就有责任赚钱养家。 于是,胡先生选择了高薪公司,放弃了定居的机会。 白先生认为胡先生没有充分重视他为定居所做的努力,两人大吵了一架。  

最后,白先生说,如果想继续这个家庭,胡先生需要做出承诺。 于是,白先生拿出写的《定居协议》,复印说胡先生与白先生的博士后一起在北京定居,如果双方离婚,胡先生将向白先生支付1000万元的补偿金。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胡先生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匆匆签了自己的名字。

但最终,两人由于多年积压的矛盾,选择了向法院诉讼离婚。

审查相关证据,询问合同过程后,法院认为,该《定居协议》是关于经济补偿的约定,从其签订过程和协议书的文案中,既不是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情况,也不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的协议。 这位白先生主张据此解决夫妻财产分割,因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结婚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结成的身份关系。 我国法律基本实行结婚自愿、离婚自愿的大体情况。 夫妻之间签订的类似协议只能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约定,不能约束结婚、离婚行为。

法官指出,该案中的“定居协议”与近年来兴起的“忠诚协议”有相通之处。

近年来,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度协议”越来越普遍,通常,“忠诚度协议”是指夫妻婚后达成的、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必须实施一定行为的约定。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定》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继承篇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定,当事人应基于诚信大致自愿履行, 法律没有禁止夫妻之间签订这样的协定,但是没有赋予这样的协定强制的执行力,从社会整体的效果来看

法官认为,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基于忠诚协议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必须说明协议复印件真实、无欺诈、威胁,同时说明对方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为了举证,窃听电话、将信件私有化、或

此外,对忠诚协议赋予法律强制力的结果之一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能够“捆绑”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使婚姻价格上涨,还会使双方基于感情和信任的婚姻关系变质。

同时,忠诚协议实质上是感情、道德的范畴,当事人自愿履行当然可以,但违反忠诚协议的一方乐意离家或赔偿一些金钱,为自己的外遇行为付出经济代价。 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则不得强制其履行忠诚协定。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女博士后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如果离婚赔我1000万”!最后真离了...法院:协议无效”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3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