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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健委网站5月12日的新闻,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认为,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应当及时发放临时业务补助,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时效性、严重性等因素,及时安排带薪休假。 尽量不安排双职工去一线,不安排孕期和哺乳期的医护人员去一线,开通家属看病的绿色通道。

“长效机制!三部门:抗疫医务人员可享受带薪休假,还有这些权益...”

国家卫健委官网当天发布了《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副本。

解读文案,反对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践行“敬命救伤、甘于奉献、热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为保卫人民生命健康做出重要贡献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决策,建立保护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推动他们持续健康从事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尊重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

“长效机制!三部门:抗疫医务人员可享受带薪休假,还有这些权益...”

《通知》对建立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保护机制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是保障就业条件。 必须切实为医务人员(包括疾控人员,下同)提供良好的业务和休息条件,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加强防护物资和设备的配备,切实做好医院内部的防控工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问题中,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防护物资诉求,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二是保护身心健康。 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休假时间,确定按规定享受带薪假期。 加强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指导。 根据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时效性、严重性等因素,可以及时安排带薪休假。

三是落实待遇职务政策。 严格落实“两个许可”要求,合理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 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文案。 开办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长效机制!三部门:抗疫医务人员可享受带薪休假,还有这些权益...”

四是加强人文关怀。 强调做好家庭参与突发公共卫生问题处置医务人员的保障工作,应对实际困难。 鼓励医务人员在中国医生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提供参观旅游优惠政策。

五是营造安全的办公环境。 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依托“平安医院”活动小组建设,巩固多部门联动分工合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相关医疗违法行为。

六是发扬职业精神。 加强职业精神对医务人员的普及力度,挖掘先进典型,及时开展奖励和表彰。 做好烈士评定表彰、抚恤优待等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重视保护医务人员,重视工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责任担当。 各地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实务指导,确保爱护保护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贯彻落实爱护医务人员的政策措施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完善的业务措施,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加以落实。

“长效机制!三部门:抗疫医务人员可享受带薪休假,还有这些权益...”

来源:每日经济信息综合国家卫健委网站

封面图片来源:经过记者张建的拍摄

标题:“长效机制!三部门:抗疫医务人员可享受带薪休假,还有这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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