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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凌晨,川航运输航班的部分旅客收到“取消与事实不符的航班”的消息,部分旅客误以为取消了乘坐的航班而改变了时间表。 为切实做好旅客票务工作,特发布相关票务特别处置方案。 具体如下。
一、2021年4月30日中午12点前购买川航实际运输(含代码共享航班),且航班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6日)的机票,旅客在2021年4月30日零时后提出退票申请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票(包括原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旅客提出变更申请的,按照原票注明的舱位服务等级,由原票前后两天(包括起飞当天)的川航实际运输的同一航线航班
对给旅客的出行带来不便表示衷心的歉意。 另外,祝大家假期出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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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经过记者张建的拍摄
标题:“最新!四川航空发布具体处置方案:免收退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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