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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官网27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复方板蓝根颗粒转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根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复方板蓝根颗粒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 品种清单(附件1 )和非处方药证明模板)附件2 )一起发放。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2021年7月24日前,将根据《药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修订药品证书的补充申请提交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证书修订复印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公司等机构。

非处方药品证书模板规定的复印件以外的证书的其他复印件按照原批准文件执行。 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起修订。 从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采用原药品证书。

附件一:

附件二: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不需要处方也能买!复方板蓝根颗粒转为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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