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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依法严厉打击房屋销售、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点反映近期群众强烈单位烧毁学区住房、经营租赁住房违反楼市、租赁住房管理等问题[/S2 ] 吸引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员工提高守法意识,自主守法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切实处理群众关心的问题,推进关键民生需求的处理,巩固成果,研究形成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日常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炒作学区房、违法群租、虚假房源……北京市住建委又发重要通知!12项房地产乱象将被要点整治”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东城、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各附属机构:

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稳定地价、房价、预测,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行业违法违规突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首都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一、事业目标

要依法严厉打击房屋销售租赁市场的违法行为,与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对学区房屋进行翻拍、贷款违约进入楼市、租赁房屋群管理等问题进行对比,依法严惩,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 吸引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员工提高守法意识,自主守法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切实处理群众关心的问题,推进关键民生需求的处理,巩固成果,研究形成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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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修安排

以大众反应、媒体报道、舆论关注为线索,结合“每月一问”的业务要求,综合采用集中洽谈、巡检暗冲、“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改制要点等方法,成为房地产开发公司。 对违法中介机构予以严惩,直至“关店、停网、停业”(停业整顿门店,暂停房源新闻发布和网签,取消业务资格列入黑名单)。

维修将于即日年底前结束。 截至4月底,市、区住房建设(房管)部门进行了统一部署,提高了培训一致性,形成了管理势头。 5月至6月底,全面开展要点整理,依法严惩、分批公示曝光,取得管理效果。 下半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核查不足,提高整治效果,研究长效监管机制。

三、完善要点

(一)新建销售面

1 .没有证明书就卖房。 取缔开发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现住房销售备案手续、领取商品房、首付、订金、诚意金、定金、借款、抵押住房等形式违法领取商品房的行为。 要点对资金链紧张、有经营风险、手续不齐全、急需退保销售的开发项目加强日常巡查。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无证销售危害的推动力,确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住房购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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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确定的普及。 加强对项目围堵、路边广告、销售现场沙盘、楼盘、户型图等不确定性推广的监管。 第一,违规推进学校区房、综合医疗、轨道交通等配套设施; 样板房展示复印件与规划设计和合同约定不一致,重点调查了“房价限制、地价竞争”、“装配式”项目样板房与装修标准的不一致行为。 补充协议中约定推广广告及销售者信息表达的承诺作为合同不邀请要约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广告中未标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商品房位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卖场公示新闻不完整或虚假新闻 其中,构成虚假广告线索的,将转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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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欺诈和不平等条款。 对变更编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案》相关条款,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中约定减轻或免除开发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当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文案的行为进行要点调查。 要点检查违约赔偿错误等。 随意处置不动产的公共部分(公共绿地、公共部分)。 不擅自变更计划设计通知买家。 延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即使推广广告也不作为合同申请。 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 开发者有权在广告中采用公共部分。 合同与补充协议有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符合该房间交房条件的不纳入交房条件。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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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违反预售资金的访问。 对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要点检查:未按规定缴存、提取预售资金的其他以收款为理由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提供虚假说明资料申请采用预售资金的,以规定的形式向购房贷款银行贷款 公开揭露了严肃解决查证违规行为、影响小、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事件。

5 .捆绑销售和分销违规。 开发公司依法查处停车位、储藏室、装修等变相涨价等行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 223号)的规定书面警告。 谈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公开举报公司非法经营行为列入重大违法信用丧失房地产开发公司名单的资质许可机构通过资质审查审查要点。 开发公司委托未备案的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禁止对违反销售的开发公司和经纪机构依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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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违反“工改住”、“商改住”进行销售。 要点检查是否有违规劳动者迁居、商住项目未经许可施工、擅自拆除、参加中介机构租赁销售等行为,对发现的这些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采取相关措施

(二)保存室的销售面;

7.租用学区房等炒房价。 检查证券公司是否渲染烘焙的成交消息,是否向销售者和看房的顾客传播诱惑销售者随意提高报价的房屋短缺、房价上涨的消息; 是否以“学区、学区房、学区名额”等名称宣传房源; 在朋友圈、自媒体发帖渠道发布购房恐慌文案等行为是否发布展示房价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是否一致的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新闻。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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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因违反融资资金购房。 证券公司提供新建住宅、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检查是否鼓励购房者采用经营贷款、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购买时,是否要求购房者书面约定购房资金,不存在银行信用资金挪用等问题。

(三)住房租赁方面

9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检查房屋租赁中介、代理或者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 要点检查合同备案是否及时,新闻是否真实准确,发布的房源新闻中是否有业主签署的委托书,房屋租赁公司是否完成了房屋合同备案。

10 .非法集团租赁、短租。 要点围绕医院学校、市场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周边等违法集团租赁集中区域及投诉集中园区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加大违法集团租赁执法检查力度。 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我市特别是核心区短租住宅的联合监管执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抽查各平台短租住宅的新闻发布情况,并到公司事务所进行线上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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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众投诉反映集中租赁中介。 要点检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投诉的问题是否涉嫌违法违规,以侵占、挪用、隐瞒、诈骗、胁迫、贿赂等非法手段招揽业务,欺骗顾客交易和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 涉嫌胁迫承租人等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转移到公安部门调查。 多次未能取得联系、违规收钱等涉及其他领域主管部门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根据责任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在日常监管中,群众投诉强烈、违法行为多,无法联系或拒绝不整改的租赁中介公司的,暂停新闻公示,要求网络平台暂停发布办公楼,完善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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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机房的新闻发布方面

12 .虚假、违规房屋来源的新闻发布。 对发布我市住房相关新闻的主要互联网网站、房地产网站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虚假住房相关新闻,要求第一时间拆除平台,对发布违章住房相关新闻的证券公司、房屋租赁公司,

四、工作人员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知,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维护首都房地产市场和谐稳定的大局意识,反映公众强烈关注的房地产市场行业违法违规问题为联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社会关注,合理部署执法力度,

(二)密切合作,形成员工合作能力。 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细化专业领域的实务规划,加强实务工作部署,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必须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推进要点难点的处理,团结一致,形成集体保卫集团治理的实务结构。 对涉及地区间、部门间的问题,不转嫁责任、不转嫁责任,果断承担责任,主体致力,共同处理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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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依法取缔,形成威慑态势。 尽快立案查处机构和员工违法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信息表达的协调,建立跨部门完备的信用约束联动应对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公司违法价格,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结构 建立组织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强处罚说明责任,定期公开。 收集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方法,积极开展普及教育,形成治理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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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新闻报送,加强监督指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明确由专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26日前将联系表(附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整治时间阶段,加强情况反馈和新闻报送。 各区、各部门要定期开会研究处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遇到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专项鉴定,监督检查各区住房建设(住房管理)部门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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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次记者王佳飞拍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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