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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14日新闻报道,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报道,日前,辽宁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织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兴伟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宋兴伟丧失了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不忠于党,不诚实,表里如一,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规请客; 虚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通信联系时不如实证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益; 通过民间借贷获得高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擅自处置造福他人经营活动的案件线索,利用提出案件线索的职权向民营企业广告主提供帮助,与违反案件进行干预的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破案、公司经营等方面造福他人,徇私枉法,徇私枉法。

“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违规干预案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宋兴伟被“双开””

宋兴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就业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涉嫌违法受贿、徇私舞弊,且到了党的第十八代甚至第十九代仍不收敛,不收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经省委批准,决定对宋兴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省监察委员会征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嫌疑,移交检察机关

“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违规干预案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宋兴伟被“双开””

宋兴伟简历[/s2/]

宋兴伟,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实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5.08--1992.10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处工作人员

1992.10--1994.09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4.09--1997.02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

1997.02--1999.02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

1999.02--2000.01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处长

2000.01--2003.08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3.08--2009.10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9.10--.12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年12月被免职。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违规干预案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宋兴伟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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