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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4月13日宣布,经朔州市委批准,朔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朔州市公安局前副局长乔康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乔康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且长期在公安机关领导岗位工作,失去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遵守纪律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和违反公款旅游。 利用无视上级决定、拒不执行市政府决定、拒不退还违纪所得违规赠送职务便利收回公款的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工程项目承包、保安服务许可方面造福他人

“拒不执行市政府决策、不退缴违纪所得...这名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乔康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清白纪律,构成职务上的违法,涉嫌贪污、受贿罪,性质严重,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朔州市纪委会议审议并经朔州市委批准,决定对巧克力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依照规定取消其享有的退休待遇征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物一并移送。

“拒不执行市政府决策、不退缴违纪所得...这名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乔康利简历[/s2/]

乔康利,男,汉族,1951年8月出生,山西平遥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68年9月参加实务,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同市公安局警察支队队长(正处级)、朔州市公安局警察支队队长); 2003年1月,就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7年6月,担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朔州市保安服务总企业经理2009年1月,被免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明年8月退休。 年6月,出任朔州市保安服务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年5月,因违反清廉清白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留党一年,降级明确退休待遇。

“拒不执行市政府决策、不退缴违纪所得...这名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拒不执行市政府决策、不退缴违纪所得...这名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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