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673字,读完约17分钟

4月12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21年新型城市化和城乡融合快速发展要点任务》。 其中,阐述了促进农业转移的人口秩序比较有效地融入城市。

关于“有序开放城市落户限制”的要求,各城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诉求,合理明确落户条件,重新存量优先基本体现在城镇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城镇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

城镇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实行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点数占首要比例。 城市定居政策必须与租赁住房购买者同等对待,允许租赁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定居 城市要整体规划、周密设计,统筹抓好落户放松、人才引进、房地产调控工作。 推进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的相互认识。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全文如下。

2021年新型城市化和城乡融合快速发展的重点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国家《十四五》、《纲要》相关重要部署的落实,目前提出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快速发展的要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多次稳妥地谋求整个事业的基调,立足新的快速发展阶段,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框架,统筹引导快速发展和安全,人为 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承载者,转变超特大城市快速发展方式,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为重要承载者的城市化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快速发展,为开创“十四五”良好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S2/)二、促进农业转移的人口秩序比较有效地融入城市(/S2/) )。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面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 )有序开放,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各城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诉求,合理明确落户条件,重新存量优先大体促进城镇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城镇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入伍人口等重要人群落户 城市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实行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的城市确保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的分数占首要比例。 城市定居政策应当与租赁住房购买者同等对待,应当允许租赁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上定居。 城市要整体规划、周密设计,统筹抓好落户放松、人才引进、房地产调控工作。 推进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的相互认识。 (由公安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二) ) )推进覆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未落户的常住人口。 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鼓励公立学校的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的调整,增加教师编制数量。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未定常住人口纳入泛在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简化社会保障转移连接手续。 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一新闻系统的建设。 推进一般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险局等负责)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三)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技能素质。 优质推进助学贷款培训,实现职业技能提高行动方案明确的5000万人的目标。 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农民工“春潮行动”、“实现学术梦想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公司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力度。 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接受产业转移,开展对照性的创业技能培训。 扩大面向职业院校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四) ) )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 健全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定居数量的关联机制。 维护依法落户城市的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农村“三权”依法主动有偿退出机制。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和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建立各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 (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三、提高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承载能力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快速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负担能力,形成都市圈领先城市群、城市群,带动地区优质快速发展空间动力系统。

(五)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快速发展机制。 制定京津冀协同快速发展、粤港澳海湾地区建设、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快速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稳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研究跨越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省区的城市群实施方案,有序吸引省内城市群快速发展。 健全城市群多层协调机制和价格共享优势机制,提高一体化快速发展水平。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六)培育快速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圈。 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圈编制实施快速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领导下编制城市圈快速发展规划。 完全利用现有铁路运行市域郊区间的列车,科学有序地快速发展市域郊区间的铁路,开通城市间的“断头路”。 推进生态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的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 建立城市圈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联动的应对机制。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七)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 加快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粤港澳海湾地区等主要城市群的城际铁路建设,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 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种交通方法的无缝衔接、便捷换乘。 宣传交通的“一卡通”、QR码的“一卡通”。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快速发展

统筹调整城市布局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生态系统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市规模结构。

(八)促进超特大城市优化快速发展。 推进开发建设方法从扩大规模向内涵提升的转变。 清理中心城区常规制造业、区域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 提高市政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社区等的管理能力,比较有效地解决“大城市病”。 用中心城区周边科学快速发展郊区卫星城,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快速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 系统判断风险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九)推进县城增补短板强弱项。 加快弥补县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的薄弱环节。 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在控制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特别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一支持,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公司债券。 健全政银企业长期对接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积极投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的长期融资资金,利用现有海外优惠融资渠道进行投入。 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的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建设产业结构转换和高度化示范园区。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便捷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银行、农业快速发展银行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加强边境地区的城市功能。 全面加强边境城市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 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市建设试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产人能力。 建设沿边、边陲公路,快速发展该边新村和新生抵边町,使边民适度向沿边、边民互市贸易点、该边居住点等集中。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一)促进特色城镇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促使《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城镇规范健康快速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 统一实施名录管理,以各省为单位全面建立特色城镇名录,开展动态调整、优胜劣势。 引导特色城镇快速发展,控制数量,建立优质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 统一开展典型先导和负面预警,宣传建设新特色城镇的典型经验,加强监督监管,改进违规行为。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五、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

顺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力、绿色、人文、坚韧的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模式,使城市成为人民优质生活的空之间。

(十二)着力处理大城市住宅突出问题。 多次定位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因地制宜,多政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比较有效地利用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地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租赁政策,合理调控租赁水平。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着力点,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着力处理贫困群体、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单列租赁住宅用地规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宅,支持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宅。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三)建设新型智能城市。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水电热力等重要行业终端系统。 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进数据集成共享,提高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的智能城市应用场景。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新闻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四)建设低碳绿色城市。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解决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提高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微粒( pm2.5 )和臭氧) o3 )的协同控制。 要点推进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剖面。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后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 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五)城市快速发展的强韧化。 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控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商用住宅建设和所需设备配置,完善县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提高疫情防控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成方舱医院的条件。 统一推进城市内防汛抢险和海绵城市整治,改造河道、堤坝、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的积水区间。 健全重要应急物资储备采购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卫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六)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制度。 深入建设公交城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人行道。 完善以停车场维修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补充路边停车位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办法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在旧城区,推进以旧城区、旧厂区、旧城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文案的城市更新活动。 加快老化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5.3万个改造,有条件同时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在城市群、都市圈、大城市等经济快速发展的特色地区,探索旧厂区和大古老街区的改造。 应该因地制宜地把城中村的群体改造成城市社区或者其他空之间。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六、城市治理的改进

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优化城市空之间的管理。 编制省市县三级国土空之间的规划,统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促进城市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进增量投入关系到库存的充分利用。 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青绿生态空之间。 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重视公共交通的开发( tod )等模式。 慎重掌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区规模调整。 实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严格限制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由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宅城乡建设部、文化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 ) )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区设置和管辖范围。 建设现代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诉求,提供方便、高质量的服务。 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事业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公司等共同参与社区管理。 支持在老小区引进市场化物业服务,推广社区主机、社会组织主机等方法,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由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七、加快城乡融合的快速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推进城乡融合快速发展,以农业为补充,带动城乡,反复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11个国家城乡融合快速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十)促进人才到乡就业创业。 各地制定人才加入农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者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定居,享受相关权益,探索通过投资出资、合作等多种玩法吸收人才入乡。 建立科研人员下乡打工和脱产创业的制度,探索在涉农公司的技术入股、兼职和工资机制。 深入推进科学技术特派员制度。 农民工返乡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制度。 将工商资本纳入乡内快速发展,培育城乡融合的典型项目。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统战部、中央农行、农业农村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负责)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二十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对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提出了指导意见。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聘用、收益、考核、监管等制度。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法,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 (由自然资源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农行、农业农村等负责) )。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二十二)推进公共设施向乡村扩展。 统筹规划水热等市政公共设施,推进城市郊区向乡村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的扩展。 推进城乡道路交通一体化快速发展,推进道路交通站改建搬迁和功能提升。 城郊接受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县乡村合理配置冷链物流设施、配送配送设施、农贸市场互联网,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流入乡。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任”管理改革。 实施医生区域登记,推进医生多机构工作,积极快速发展医疗联合体。 以国家城乡融合快速发展试验区等为依托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快速发展的试点模式。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中央农行、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教育部、卫健委、商务部等负责)。

“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八、组织的实施

(二十三)巩固地方责任。 省级快速发展改革委要配合省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安排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用地等因素的保障支撑力度。 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进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成效,确保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十四)加强部际协同。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根据城镇化事业和城乡融合快速发展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与各有关部门加强统一协调和指导督促。 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有组织地动员本系统力量稳步推进。

封面图像来源:照片网(与照片文字无关) ) ) ) )。

标题:“重磅!这类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5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