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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北京”消息,3月8日,在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统一协调下,经市追逃办公室和丰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继续扎实工作、发力,逃亡近5年的行贿者余芳。

余飞,男,1962年11月出生,原深圳市世豪迈电子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 调查显示,从年到年,余芳飞为取得订单合同,加快货款结算,向儿子余思嘉(被判决)和相关采购机构公务员多次行贿共计200余万元。 年4月,丰台区检察院对余芳飞父子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进行网上追击。 监察体制改革后,此案将移交丰台区监察委员会处理。

“藏身黑网吧、立交桥下!潜逃近5年的行贿人余芳飞投案自首,曾向公职人员行贿200余万元”

芳飞逃跑后,害怕行踪暴露,一方面通过相关人员,制造出在不同城市活动的假象,另一方面本人持有数十万现金。 以广东省许多城乡结合部的黑网、工地周边的黑租、甚至立交桥下、公园为栖息地,避免使用身份证,尽量减少在人多、繁华的公共场所的行动

市逃跑案件和丰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多次根据案件采取对策,根据需要定制逃跑案件,多次提请将遣返和逮捕结合起来。 做好逃避的基础工作,全面开除余芳飞等重要相关人员。 经过坚定的手段,基本明确余芳飞藏身的地方。 并且多次与家人表达信息,宣传法律政策,说明利害关系,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说服家人自愿,最终受到法律威慑、政策感动、亲情的感染,选择了自愿。

“藏身黑网吧、立交桥下!潜逃近5年的行贿人余芳飞投案自首,曾向公职人员行贿200余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件事是受贿犯罪分子追捕逃跑的典型事件,是北京市纪委监委、丰台区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届全会精神,受贿一起查处追缉,深入推进逃犯逃跑取得的又一积极成果。 该市逃跑负责人表示,逃亡者一定会多次追踪,直至最后,坚决逮捕政商勾结和利益输送的在逃罪犯,不得释放挖洞捕获的“被包围者”。 我再次建议逃亡中的嫌疑犯,不要侥幸,尽早自首,争取宽大解决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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