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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舆论中心唐威

3月17日,《长江商报》全面版刊登了记者刘虎的《揭开茅台获奖百年之谜》一文。 记者展现了众多考证、众多史料、众多佐证的结果——茅台百年来的骄傲“巴拿马奖”是假的,“含怒投酒坛,振振国威”的逸闻也是假的。 报道中采访了茅台原“师傅”季克良的一段,季克良说“到底获得了什么奖并不重要”,从而使茅台看起来像事实一样“没有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的金奖”。

“茅台金奖事情陷罗生门 企业再无回应”

对“国宝”级企业品牌的正面批判瞬间引发了舆论风暴。 不久,因酒而贵的茅台站在大众的风口上,被贴上“假货”的标签,被公开呼吁“索赔”。 “获得什么奖并不重要”被各新闻媒体刊登在标题上,加速了话题的膨胀。

3月18日,刘虎再次撰文称:“茅台虚假推广应邀请10万网民聘请律师,工商部门介入取缔。” 文案引用了许多专家、意见领袖的观点,指出茅台“篡改获奖等级,编造故事”为“说谎爱国”,强调“工商局应认真打击假借爱国之名诈骗顾客的行为”。

3月19日,茅台在官方推特上长文回答,指出获奖“有历史可查”“无可置疑”,但“为100年前获奖等争论而烦恼是没有意义的”,以纪念获奖和民族感情,以100年的质量在中国 但这并未阻碍“黑茅党”的攻击,反而助燃着更“傲慢”的火焰。

3月20日,刘虎三次投稿“茅台终于承认了‘巴拿马最高奖’以外的奖项”。 《长江商报》除了大篇幅外,头版头条还强调:“根据本报的报道,茅台不提金牌。” 文案中提到茅台政府应字斟句酌获得“谨慎提及”金奖,并引用媒体人士总结茅台一事“请求明显的服软和原谅”。 至此,“长茅之战”被推向了舆论的顶点。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舆论中心的注意,舆论对此大致分为两部分。 有一派认为茅台获得什么样的奖项,是否是假借爱国之名进行“诈骗”的顾客,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派认为茅台获得什么奖不重要,口碑和实力才是王道,民族企业品牌需要信任,呼吁大家冷静看待“金奖争论”。

《新安晚报》根据现行《广告法》,茅台通过广告推广“金奖”涉嫌违法,对客户非常重要。 茅台宣布获得金奖,混淆视听“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同行竞争对手来说非常重要。 虚假推广有损公司声誉,对茅台本身也非常重要。 《湖北日报》也反驳说“获得什么奖不重要”,指出公司获得什么奖未必对应产品质量,但反映了公司的质量和市场形象,茅台应该给出确定的答案。

“茅台金奖事情陷罗生门 企业再无回应”

舆论中要求停止“纠缠”,合理看待的呼声越来越高。 《北京青年报》的“纠缠‘茅台物语’也输了”更有力地从事件本身出发,以更客观的方式指出茅台的快速发展史上不仅仅是这个故事。 而且,茅台在历史中来往的不仅仅是“金杯”,还有越来越多的“口碑”。 因此,对市场主体来说,茅台缠绕故事的真伪是“输”的。 中央电视台信息特约评论家王健也指出:“没有必要拘泥于‘金奖’,价值在于‘百年’。”

“茅台金奖事情陷罗生门 企业再无回应”

另外,对于《长江商报》的连篇追击,舆论也寥寥无几。 《贵阳晚报》在茅台发表官方答复当天刊登了“‘敲’茅台是走错方向的”。 文案缺乏长江商报的调查史料、没有回避好处相关公司的观点、因果绑架、作者本人“煽动”舆论是违背信息专业主义的。 作为茅台“老家媒体”,不选择分散焦点的侧翼战,与来源报道媒体正面交锋,似乎有点用力过猛。 另外,引用民国早期史料《续遵义府志》和《不列颠百科全书》的佐证,茅台确实获得了“金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记者刘虎将茅台所说的“金奖”替换为“最高奖”的概念,呼吁民族企业品牌“善意的批评与监督”。

“茅台金奖事情陷罗生门 企业再无回应”

自3月17日舆论爆发以来,话题依然在发酵,但茅台除了长微博外没有其他反应。 官网宣传栏“茅台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图标依然高居榜首,金奖百年纪念活动依然如火如荼,茅台股价也没有相应变动。 金奖就像台风一样,当事人茅台稳如磐石,媒体等外人在周围“混战”、“落井之石”、“全力配合”,安抚各方情绪,劝架,乐在其中。

标题:“茅台金奖事情陷罗生门 企业再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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