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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赵阳戈实习记者柳川左越

年8月25日,中房地产( 000736元,收盘价7.95元)董事会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审议通过的四项决议中,董事刘兆丰投了弃权票和反对票,表示无法确认企业财务文件的真实性。 那是中房地产第三大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的总经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刘兆丰今年担任中房地产董事以来,在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上,共投了35张弃权票或反对票。 其数量在a股市场罕见。

债务发行议案遭到董事反对/

根据中房地产上述公告,企业董事会关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企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中房地产股份有限企业关于企业债券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中房地产股份有限企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全面处理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的所有事项

其中,刘兆丰对第一个议案投了弃权票,剩下的三个项目投了反对票。

关于对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的理由,刘兆丰表示,最近36个月内不能确认企业财务会计文件是否有虚假记载,此次出具的申请文件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剩下的三个议案以刘兆丰没有发行债券完全确定的方案为理由反对。

记者了解到,刘兆丰从事房地产业务多年,先后担任香港恒丰集团助理总经理、湖南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副总经理,从2002年至今担任华夏企业总裁。 华夏企业官网显示,企业成立于1999年,是大型专业投资企业,业务涉及教育、旅游和旅游配套服务综合体、金融和股权投资、房地产等多个行业。 这是因为市场人士认为,刘兆丰作为一位有丰富投资和房地产经验的专家,在中房地产的会计档案上做出这样的表态实属罕见。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资料显示,刘兆丰自年8月16日起担任中房地产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至年8月16日。 华夏企业在中房地产2008年增资时成为股东,目前持有中房地产8.6%的股份,是企业的第三大股东。

持续质疑第四期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刘兆丰担任董事以来多次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其最初的质疑中,房地产报告的真实性在年3季度报告。

年3月期报中,刘兆丰质疑该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理由是:“中房重实企业(编者注:中房地产曾用名)”和企业董事会从未主动向本董事通报或披露任何有助于评价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本董事也未向企业管理者透露过。 ”。

此后,根据企业年报、年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刘兆丰对本期报告表示无法保证文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 该律师表示,与上市公司虚假记载相关的若干事项将按照《证券法》第193条解决。

根据《证券法》193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新闻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有关报道和申请的报告,或者对披露的报道和申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那么,刘兆丰对中不动产公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有疑问,重庆市证监局知道吗? 对刘兆丰本人进行过取证吗? 记者就这些疑问致电重庆市证监局和中房地产董秘,但在发布消息之前没有得到具体答复。

两年期内35张反对或弃权票/

刘兆丰投了第一张反对票,是在年10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当时有关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房地产前身)的三个议案连续投了三张反对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整理后发现,刘兆丰8月进入中房地产董事会后,不到两年共投了35张反对或弃权票,这35张投票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其一,35张投票中约三分之一,即11张是刘兆丰受伤住院治疗,验证议案涉及文案,未能做出相关决定而投的弃权票。

其二,受伤“恢复”后,刘兆丰对中房地产的定期报告投了弃权票。 包括年3季度报告书、年度年报、年1季度报告书和半年报告书在内,共计4张。 理由大致相同。 无法保证副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不能保证“企业登载的资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其三,在其他20个议案中,由于认为完善方案不确定或提供的资料不充分,缺乏有助于评价的必要新闻,刘兆丰又投了13张反对票。

在剩下的几张反对和弃权票中,刘兆丰给出了更具体和详细的理由,措辞更尖锐。 例如,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企业高级管理层年度业绩合同》草案中,刘兆丰认为,“价格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定义不明确,无法评价其量化指标98.5%的合理性。 在《聘任孙卫东先生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中,刘兆丰更是直言孙卫东不具备成为企业总经理的能力。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三股东和中家企业的诉讼/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还发现,刘兆丰持续对中房地产的决议投反对票,中房地产控股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兆嘉企业)和华夏企业存在7900万元的诉讼。

根据中国房地产相关公告,兆嘉企业于2007年6月19日与华夏企业(注:华夏企业曾任名称“湖南华夏科技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签订了《关于华夏科技与兆嘉企业拆迁合作的协议》。 协议中,华夏企业承诺以2亿2007万元的承包费确保华夏项目拆迁工作,并承诺在2007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及房屋拆迁90%以上的工作,且因自身原因造成拆迁进度延误的,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2008年4月1日,长沙市实施《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该条例增加了征收补偿标准,并增加了拆迁补偿金总额4963万元。 兆嘉企业于年8月垫付了新的拆迁补偿资金。

年,兆嘉企业就华夏企业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夏企业判处赔偿金4963.31万元、违约金4963.31万元及因其违约给兆嘉企业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329万元。

年3月8日,该事件在华夏企业的申诉转移到长沙市中院。 华夏企业就此案提出反诉,要求兆嘉企业支付借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9998万元,承担全部受益费等相关诉讼费用。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兆嘉企业共支付华夏企业借款和违约金7672.23万元。 随后,兆嘉企业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院上诉,二审判决兆嘉企业支付华夏企业欠款和违约金共计7921.78万元。

“中房地产一董事两年35次拒投赞成票 连续质疑财报真实性”

年1月,兆嘉企业按照终审判决向华夏企业支付了7921.78万元。 但中不动产认为终审判决不合理,于年5月5日发表董事会决议公告,由兆嘉企业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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