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66字,读完约7分钟

经过记者赵阳戈

在年度报告公布期临近的情况下,该洲电子( 002052,收盘价9.52元)突然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全年净利润数据分别比以往减少30%和57%,调整幅度如此之大,令投资者震惊。 减少的原因之一是企业每年从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取7500万元补贴,从营业外收入中暂缓变更为负债——其他应付款。

关于将这部分补贴变更为其他应付款的原因,他表示,企业可能无法实现与荆州市经济开发区签订的《产业转移协议》中的“三年内产能销售额在35亿元以上,税收年均在1亿元以上”等指标。

另外,该洲电子从2007年开始到业绩修正公告发表之前,没有明确过“产业转移协议”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履行约定,对方有追究赔偿责任”等详细情况自不必说。 在此次业绩修正等一系列公告中,也只是略有提及量化承诺,对方今后如何追究赔偿等文案,投资者尚不清楚。 对此,一位律师认为,该洲电子在重要新闻披露方面存在严重遗漏,或构成虚假陈述。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大幅削减前两年的业绩

3月21日,等待该洲电子年报的投资者正在等待意外消息的到来。 根据该洲电子《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企业调整全年财务数据,其中年净利润从1.93亿元减少到1.35亿元,年净利润( 2月28日业绩快报)从7988.65万元修改为3415.65万元。 修改后,全年净利润数据和全年净利润数据分别减少5853.42万元和4572.99万元,降幅达到30%和57%。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该洲电子3月8日宣布将推迟年报披露日期,应该与此次业绩调整有关。

据该洲电子称,进行业绩修正的理由有三个。 一是涉及企业年6月的经营行为。 据悉,该洲电子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新闻技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湖北同洲)于年6月收到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奖励资金75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根据企业产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企业目前与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约定存在较大不明确性,基于慎重考虑,目前将实际收到的补贴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在相关不明确性消除或降至允许范围后, 为此,企业追溯调整了年确认金额为2512.9万元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了年营业外收入2512.9万元。 同样,全年营业外收入减少3583.42万元。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其次,在后续审计过程中,该洲电子重新获得资本参与企业国际通信媒体有限企业的会计报告,其审计后净利润由原来的-1184.65万元调整为-2154.29万元,企业年投资利润由539.43万元调整为244.85万元。 另外,该洲电子年的实际经营状况与年终预测的未来盈利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基于审慎考虑,企业大致追溯调整了全年确认的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340.53万元,结果年终递延所得税资产由5302.27万元调整为1955.89万元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补助产业转移条件

从金额来看,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补贴调整对该洲电子绩效影响最大,与年和年相对应的2512.9万元和3583.42万元,分别占当年调整额的42.93%和78.36%。 虽然“企业目前在满足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承诺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业绩快报修正”中并未明确表示是什么情况。

3月24日,同洲电子公告称,企业于年6月与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产业转移协议》约定:“企业3年将产能转移至开发区,产能、销售额在35亿以上,税收年均在1亿以上。 因协议中第三项“违约责任”而未兑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查阅历史新闻时,发现年6月8日,该洲电子发布了湖北同洲成立的公告。 然后说,考虑到未来一些员工和战术安排向湖北转移,可以减轻雇佣不足和雇佣价格上涨。 另外,由于荆州良好的地理位置,企业在长江以北、西南、西北的物流价格将大幅下降,物流价格的下降直接导致企业产品综合价格的下降。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当天,该洲电子宣布计划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购买荆州经济开发区深圳大道以东、沙岑路以北的500亩工业用地。

该地块第一部分280亩,双方已于年12月以3450万元的价格成交,出让年限为50年。 剩下的220亩,企业已经支付了4050万元,该地块的总转让价达到了7500万元。 但在年报公布之前,该洲电子仍发现“企业一年以上预付金第一系为荆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目前企业尚未获得土地开采权”。 这意味着该洲电子的4050万美元一直被占用。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企业的补贴也正好7500万元,只不过是以“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奖励资金”的名义进行的补贴。 该洲电子在年7月7日的公告中表示,这部分款项是用于补偿公司今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应在相关费用得到确认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协议的详细情况一次也没有明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翻阅该洲电子历史公告时,企业在年6月的公告及其年报中提到与荆州经济开发区签订了相关产业转移协议,但没有透露协议的具体复印件。 在这次业绩修正公告发布之前,投资者已经知道了企业与荆州经济开发区协商的具体复印件的一部分。 “三年内生产能力销售额在35亿元以上,税收年均在1亿元以上”、“未兑现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等。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荆州3年间将带来35亿元的销售额,意味着每年的销售额将达到11.67亿元。 公开数据显示,从年到年,该洲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23.01亿元、20.14亿元、21.06亿元、19.56亿元,年均20.94亿元。 也就是说,该洲电子要满足协议要求,就需要将一半的产量转移到荆州。 那么,这种具有“权重”的协议拷贝有必要由该洲电子及时公开吗?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上述情况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当时以补贴为营业外收入进行财务报告时,企业有可能将这笔补贴从收入中扣除,转为负债,因此应有详细的证明和风险提示。 如果没有提示,就是严重的遗漏,就是虚假的陈述,“只公开了结果,但没有公开其结果本身所表达的意义和相应的风险。 企业有披露的义务,没有披露就没有履行义务”。

“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第二个问题是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企业也必须及时查明进展,使投资者及时掌握自己的投资风险。 如果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提示,表示到最后都无法完成,将补助金保留在债务上,将成为非法公开,也是虚假陈述的一种。

对比律师的话,《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几天前联系了同洲电子董秘叶欣。 由于表示不方便电话采访,记者应企业要求用邮件向企业发送了采访复印件,但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没有收到企业的回复。

标题:“未披露7500万补助责任条款 同洲电子涉嫌虚假陈述”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13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