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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第三者代为社保惹的祸吗?

陈富荣于年10月10日进入北京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企业,月薪6250元。

企业自去年12月起向玉禾田企业诉外企业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企业为陈富荣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

2019年9月29日,陈富荣以玉禾田企业不提供工作条件、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玉禾田企业支付陈富荣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1201元。 陈荣和玉禾田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投诉。

一审判决:企业已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五险齐全,员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没有根据

陈富荣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要求确认年10月7日至2019年9月29日玉禾田企业与陈富荣有劳动关系。 2 .责令玉禾田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4000元3 .责令玉禾田企业支付年10月7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的未带薪年假工资27000元4 .裁决玉禾田企业延迟支付年10月7日至2019年9月27日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表明,玉禾田企业为陈富荣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俱全的陈富荣未证实玉禾田企业存在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情况。 因此,陈富荣基于上述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玉禾田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但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支持。

陈富荣不服。 向北京三中院上诉。

陈富荣认为,其劳动关系在玉禾田企业,玉禾田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玉禾田企业缴纳社会保障,玉禾田企业提供的深圳市社会保障证书是不合法的。

二审判决:企业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首先,陈富荣于年入职,根据玉禾田企业提交的证据,从年12月起委托案外企业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企业在深圳为陈富荣缴纳社会保险,陈富荣系在北京朝阳区为玉禾田企业提供劳动,陈富荣社保缴纳情况为陈富荣,

其次,玉禾田企业也未征得陈富荣同意向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企业在深圳向陈富荣缴纳社会保障,仅通知陈富荣,陈富荣不承认,玉禾田企业未就此提出证据。

我院发现,本案玉禾田企业存在未依法为陈富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陈富荣的相关社会保障权益受到损害。 考虑到本案的现实情况,陈富荣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玉禾田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如该认定有误,由本院予以纠正。 本院经核算,玉禾田企业须支付陈富荣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1201元。

“惊呆!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员工竟起诉要求给67.64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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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惊呆!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员工竟起诉要求给67.64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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