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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报道,2021年5月1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薛纪宁因涉嫌受贿罪,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照片: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本案在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被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年12月4日将本案送交本院审查起诉。 此案是一审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为被告人薛纪宁担任原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活动巡视员等职务方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亿多元,为他人办理行政许可, 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业务承包、设立、入股村银行等方面谋取利益,指控金额特别巨大,依法

“被控受贿超4亿!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案今日开庭,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在审判中,我院检察院以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为中心依法进行举证、证据确认,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法律的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主动认罪并认罪。 此案择日宣判。

此前,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1月25日消息称,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华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日前获悉,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华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由原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党委监察局书记、局长薛纪宁涉嫌严重违纪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显示,薛纪宁违反政治纪律,执行党中央金融业决定谋求配置折价、变通,放弃监察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促进和不利影响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违背中央设立村镇银行政策的初衷,予以批准, 不顾党的执政政治责任,率先犯法扰乱纪律,给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的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损害; 对抗组织审查,勾结他人,转移、隐瞒、销毁赃物; 泄露巡回业务的秘密,为儿子谋利。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廉洁的纪律,违反出入高级会所,收受贵重礼品,违反兼职报酬,违反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谋儿子利益。 未按照违反组织纪律、安排被监督机构人事安排的规定报告有关个体的若干事项。 违反业务纪律,违规参与监管机构的信用工作。 违反生活规律,不重视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家风建设,会失去对配偶子女的管理,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薛纪宁利用监管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督、贷款处理、业务承包、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造福他人,索取和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犯罪。

“被控受贿超4亿!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案今日开庭,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薛纪宁是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失去党性,大体上无形,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错,在思想政治上离开该党的制高点,忽视党中央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做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放弃监管职责和风险最低线, 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不履行党的执政首要责任,率先犯下严重违纪违法,办事破坏队伍,败坏风气,在其任职期间班子成员发生“败类”腐败,严重毒害了原内蒙古银监局的政治生态。 我想当官,但我想发财。 从甘于“围猎”到主动追求“围猎”,贪污和渎职令人瞠目。 家教不严,家风不好。 薛纪宁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并且在党的十八代以后收敛或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薛纪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依照规定取消享有的待遇。 经征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由薛纪宁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将相关财产与案件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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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纪宁简历

薛纪宁,男,汉族,1955年2月出生,江苏如皐人,研究生学历。 1973年7月参加事业,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7月至1979年9月,挤进江苏省如皋县新民公社;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学习;

1983年8月至1984年3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工作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企业工作;

1985年8月至1992年9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审计司3处副部长

1992年9月至199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江苏镇江分行副行长(挂职);

1994年1月至199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审计局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行处处长

从1998年8月到199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的监管二处处长

1999年12月至2003年11月,担任中央金融纪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担任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副局长

2007年8月至年4月,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年4月至年3月,担任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活动的巡视员

年3月,退休。

来源:每日经济信息综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wechat,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

封面图片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官方wechat

标题:“被控受贿超4亿!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案今日开庭,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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