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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通知,为2021年可再生能源费用追加补助资金预算。

全文如下。

《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刷<; 可再生能源费用追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 关于一些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 426号)等文件要求和你公司的申请,现为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追加补助资金预算。

资金支付办法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和支付办法见附件。

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可再生能源电价追加补助资金”,支出栏为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生物量 列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50799对其他公司的补助”。 关于几个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尽快向电网公司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公司支付补贴。 电网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向可再生能源收费补贴清单中的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支付相关资金,并及时公开资金支付情况。

二、电网企业支付补贴时,应大致执行如下:

一)优先全额支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的项目(扶贫容量部分);

优先全额支付50kw以下设备规模的自然人分散项目;

通过采用2019年竞价方法明确的光伏项目和全年“按收入支付”,优先全额支付大致明确的新光伏、生物质项目;

4、对国家明确的光伏“前浇道”项目,以及国家同意的地方参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自整合之日起至年底支付补贴资金的50%;

5、其他发电项目从各项目合并之日起至年末对应补贴资金,按等比例支付;

6、发电时数达到合理使用时数的项目,补贴支付达到合理使用时数后,停止支付。 支付资金超过合理使用时数的项目,由后续电价结算扣除,扣除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的配套资金;

7、电网公司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工厂用电购电部分,按规定享受补贴。 另外,电网公司要按照《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煤炭混入防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补贴支付审查,杜绝煤炭混入等情况的发生。 2019年底完成合并网络的项目,基本上必须在2021年底完成补贴清单审核的全年并网的项目,基本上必须在并网后一年内完成补贴清单审核。

“刚刚,财政部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

三、电网公司印发《关于核减排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 199号)、《关于核减排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生物质发电公司的环境违法等行为处罚情况,应当相应削减补助资金等。

四、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录用效率,电网公司可以按年度全面核查补贴资金申请录用等情况,必要时聘请独立的第三方。 电网公司应当在5月31日前向国家可再生能源新闻管理中心提交年度和上年度补助金支付情况。 统计新闻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所有者、设备容量、互联网资费、补贴强度、支付金额等。 我部会同联合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邀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及时核查补贴项目的有关情况。 对于来不及提交新闻等不配合审计的电网公司,应在今后年度内暂缓支付资金或降低资金支付比例。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录用效果,请你公司有关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测,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而且,你公司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业绩自评结果,业绩自评结果是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刚刚,财政部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刚刚,财政部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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