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47字,读完约5分钟

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打牌很正常,但是如果有人发生事故,法律责任怎么分担呢?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示例。

据人民法院报纸报道,4月17日,通宵打麻将后,男曹回家突然不舒服,抢救无效死亡。 曹氏亲属向3名打麻将的朋友提出索赔28万多元,经一审法院依法驳回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近日,梧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审,认定3名被告未发生侵权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2月8日晚,曹氏和张氏3人在藤县的酒店房间打麻将,第二天7点左右离开。 2月9日10点左右,曹氏因突然头晕和意识障碍,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曹氏右侧小脑出血、原发性高血压病3级、呼吸衰竭、抢救,但于当天下午死亡。

因对赔偿意见不一致,曹氏亲属将张氏等3人告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要求共同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28万多元。 迄今为止,张先生等3人向曹氏亲属支付了2万37000元的慰问金。

藤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氏和张氏3人打麻将,是基于自主休闲的娱乐活动,不是侵权行为,活动本身也没有明显的危险性。 法院解释后,曹氏亲属未在合理期限内提交死因鉴定申请,现有证据无法说明曹氏死亡与张氏等人打麻将行为的因果关系。 结合案件,法院依法驳回和不支持曹氏亲属的诉讼请求。

曹氏亲属不服一审判决,向梧州中院上诉。 曹氏亲属认为,曹氏与张氏等人打麻将的行为不仅仅是娱乐活动,更是刺激赌博活动,不是基于一审法院认定的“自主休闲娱乐活动”,张氏等人要对曹氏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梧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综合案情,曹氏的死亡是自身健康状况造成的,不是他人侵权行为造成的。 曹氏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自愿参加麻将活动。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曹在被强制或威胁的情况下参加了麻将,也没有证据表明曹在麻将中身体不适。 张氏等人作为普通民众,应该根据日常生活经验预见曹氏打麻将后第二天死亡的后果,或者说应该预见,没有过错,不应该对死亡负责。 一审法院根据已明确的事实,认为张某等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驳回曹某亲属的诉讼请求,认为不合理并予以维持。 曹某亲属上诉请求不成立的,应当驳回; 一审判决应当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予以维护。

“天降横祸!男子通宵打麻将后身亡,亲属竟向牌友索赔近30万,法院判了”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四川省西充县法院顺利执行聚餐饮酒导致意外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领取全部赔偿金16万多元。 2019年春节,李某邀请好友程某和同事等聚餐。 在座位上,大家一杯接一杯,大喝一杯,共喝了3.5斤白酒。 饭后,李先生安排小张、韩先生把程先生、小王送回休息地。 张某、汉某将王某送回居住地,将程某留置在车内后,在车窗上留下缝隙睡觉。 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值班人员探望程先生,发现他死亡,立即通知了李先生和程先生的父亲老程,并报警。

“天降横祸!男子通宵打麻将后身亡,亲属竟向牌友索赔近30万,法院判了”

公安机关干预调查显示,有检测过程的体内乙醇含量为405.8mg/100ml,经司法鉴定死于急性酒精中毒。 程先生因过于悲伤,认为儿子的死亡是聚餐和喝酒引起的,将同桌吃饭的李、王、张、韩四人告上了法庭。

在审判中,4人负有20%赔偿责任的李先生认为自己将安排派遣者履行职责。 小王说自己聚餐的时候,没有向程先生敬酒。 彼此自愿喝了酒。 张先生和韩先生认为,“我们对死者的认识度不知道他家在哪里,只知道他经常睡在车内,所以不应该把他放在车里休息。”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天降横祸!男子通宵打麻将后身亡,亲属竟向牌友索赔近30万,法院判了”

在本案中,死者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饮酒量有一定的认识,要预见过量饮酒的潜在风险,不合理控制饮酒量,自己有首要过错,要负首要责任。

李先生作为聚餐组织者,必须尽相应的安全保障,阻止饮酒义务。 李先生安排了人员以免通知家属或送往医院发生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某作为共同饮酒者,与程某相互饮酒,强迫双方饮酒,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先生、韩先生作为共同参与饮酒的人,没有履行制止的义务,将醉酒的程先生留置在封闭性较强的车内,也有一定的错误,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考虑到双方过错的程度,法院一审要求4被告承担20%的赔偿责任,4被告过错责任的大小,要求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王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张某、韩某承担5% (分别为2.5% )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4被告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

每日经济信息综合人民法院报,潇湘晨报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天降横祸!男子通宵打麻将后身亡,亲属竟向牌友索赔近30万,法院判了”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4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