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62字,读完约4分钟

4月2日,为了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快速发展,教育部网站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本辖区内注册备案的在线培训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网络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为21分钟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厅函〔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促进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身心健康快速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的睡眠推进教育。 睡眠是身体恢复整合和加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和效率的提高非常重要。 各地各校将科学睡眠推广教育纳入课程、教师培训文案、家校协同教育体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方法,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 要广泛普及充足睡眠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的思想认知,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性,教育家长重视良好的睡眠管理。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二、确定学生的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快速发展的优势,小学生每天必须达到10个小时,中学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 学校、家庭及相关方面要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统一安排学校休息时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确保学生充足睡眠的需要出发,结合现实情况合理明确中小学的工作时间。 小学上午的上课时间通常不早于8点20分,中学通常不早于8点; 学校不应要求学生尽早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对因个别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当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使学生满足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四、防止学业过度压迫睡眠时间。 中小学要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充分利用自习课和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加强、作业练习、微信群考勤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编制学生休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生个人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明确学生晚上的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休息、按时就寝。 小学生的就寝时间通常不晚于21点20分的中学生通常不晚于22点的高中生通常不晚于23点。 个别学生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按时就寝,不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 教师应该比较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指导,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调整作业复印和工作量。 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本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在线教育在线授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网络直播类培训活动的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1:00,每天21点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六、指导提高学生的睡眠质量。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上课精神状态,睡眠不足时,要及时提醒学生,向家长传达信息。 指导学生统一利用回家后的时间,多次艰苦结合,适度锻炼。 指导家长营造温暖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监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和指导工作,把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完全利用现代新闻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对比性和实效性。 各地教育监督部门应当对学生的睡眠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监督评价 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及时改善相关工作,确保要求得到满足,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

标题:“教育部: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5773.html